ST摩登7月7日收深交所年報問詢函,公司被要求在函詢元德私募的基礎上,結合元德私募歷史投資項目及投資業績、實際控制人及管理層背景、公司接洽元德私募歷程等詳細說明公司與元德私募合作投資設立泰源壹號的原因、商業背景及合理性,元德私募是否與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管存在關聯關係,在此基礎上說明公司將2.49億元資金委託給元德私募作爲普通合夥人的泰源壹號進行投資是否構成《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8 號—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第五條規定的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

詳細說明公司2021年4月30日出資2.49億元設立泰源壹號僅兩個月後就向嘉遠新能源投資2.4億元的原因、商業背景及合理性,泰源壹號是否是專爲投資嘉遠新能源而設立的投資基金,公司董事會是否就投資嘉遠新能源開展了審慎的盡職調查,嘉遠新能源是否與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管存在關聯關係,公司是否通過利用對嘉遠新能源的投資變相向關聯方提供資金。公司對投資嘉遠新能源的決策及盡職調查過程進行詳細說明並報備盡職調查報告等相關底稿。

補充披露公司及泰源壹號與嘉遠新能源發生資料調閱糾紛的起因與過程,2022年5月嘉遠新能源重新配合公司及泰源壹號向公司提供相關資料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所稱“雙方消除了之前關於嘉遠新能源資料提供存在的理解偏差”的具體含義;詳細論證說明2021年上半年因公共事件內地及國外旅客難以前往澳門旅遊購物的情況下公司澳門店鋪向供應商大額採購貨物的原因及商業合理性;根據重大性原則補充披露你公司澳門店鋪前述大額採購的供應商名稱、採購數量及採購價格,在此基礎上說明是否存在公司關聯方通過虛構貨物銷售或以非公允價格向公司銷售貨物等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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