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一村民因私搭浮橋收費,被判尋釁滋事罪一事引發廣泛關注。

  7月8日,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衆號發佈消息稱,關於黃德義尋釁滋事案件,當事人黃德義向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申訴被駁回後,2023年6月26日,黃德義繼續向吉林省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訴。2023年6月29日,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對該案立案,目前正在審查中。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嚴格依法辦理好申訴審查相關工作。

  洮南市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向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表示:“這次事件中我們做了深刻的反思,認識到了工作中一些不足,目前正在積極改進。”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此前報道,黃德義兄弟五人,祖上都以擺渡爲業。上世紀九十年代末,黃德義自出4000元,造了三條鐵皮船,連接在一起,和三哥一起擺渡。水少河面窄的時候,就直接橫在河裏兩邊搭上木板連接河岸供人車通行,河面寬的時候就通過人力用繩子在兩岸拽。

  2014年,黃德義又焊了十三條鐵皮船,搭建了一個固定浮橋。“寬1.5米,長7.5米,把船橫着用木板連起來搭成固定的浮橋,水面寬就多用幾條,窄就少用幾條,隨時跟着水面寬窄調整。而且橋也不是一直搭在河面上,汛期水太大了或者冬天上凍了,橋就從水面上撤下來,一年差不多能搭五六個月。”

  這座浮橋搭了四年之後,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橋爲由處罰並強制黃德義拆除浮橋。

  2019年2月,他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此後黃德義的三哥以及多名家人親戚也被採取刑事措施。

  2019年7月,洮南市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黃德義等多人公訴至洮南市法院。

  根據檢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4年,被告人黃德義夥同其他人在洮南市瓦房鎮振林村至白城市洮北區平安鎮安全村洮兒河河道私自建船體浮橋攔截過往車輛收取過橋費。2014年冬,由被告人黃德義出資並組織黃某某等人在該處河道又私自建固定橋(即浮橋)……至2018年10月,被告人黃德義組織(其他被公訴人員)排班並告訴收費標準(小車5元,大車10元),攔截過往車輛收取過橋費……至該橋被強制拆除,共收取過路費44000多元。

  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法院做出一審判決。法院判決認定,黃德義及其他人員於2005年至2014年搭建船體浮橋收取過橋費;2014年至2018年搭建固定浮橋。黃德義組織排班並制定收費標準,小車5元大車10元,攔截過往車輛收取過橋費,過路費總計比檢察院指控數額要多出近一萬元,爲52950元,其行爲構成尋釁滋事罪,判處黃德義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其他17人分別被判處不等有期徒刑及緩刑。

  2021年底,黃德義曾向洮南市法院提出申訴。今年3月31日,黃德義的申訴被洮南市法院駁回。

  前不久,黃德義向白城市中院提出了申訴,6月26日,白城市中院出具《受理通知書》,稱法院已受理審查該申訴。

  洮南市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洮南市將於近期在振林村附近搭建一座便民橋,計劃秋收之前完成建設,在保證合理合法的基礎上能夠滿足便民通行的效果;此外,洮兒河大橋的建設之前已經納入了白城市水路交通運輸發展的“十四五”規劃,當地積極推進這個項目的落地實施;當地還將進一步完善交通路網,向上級部門提交報告,對振林村附近的公路橋建設進行論證,如果可行將進行下一步舉措。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實習記者 祁彪 記者 張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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