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東方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經與相關基金銷售機構協商一致,自2023年7月12日(含)起,下列基金增加相關基金銷售機構爲代理銷售機構,並開通在相關基金銷售機構的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金列表及定投業務規則

二、代銷機構信息

三、業務類型

投資者可通過上述銷售機構在開放日內辦理相關基金的開戶、申購、贖回、轉換(如開通)、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及流程、代銷機構的具體營業網點等信息請以代銷機構業務規則爲準。

關於基金開放或暫停辦理申購、贖回、限制大額申購等業務的具體情況請投資者以本公司最新業務公告爲準。如基金設置鎖定持有期則需在鎖定持有期結束後方可辦理贖回業務。

四、重要提示

1、關於相關基金的具體費率優惠活動解釋權歸銷售機構所有。

2、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投資需謹慎,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投資者欲瞭解基金的詳細情況,請於投資基金前認真閱讀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以及相關業務公告。敬請投資者關注適當性管理相關規定,提前做好風險測評,並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購買風險等級相匹配的產品。定期定額投資是引導投資者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式。但是定期定額投資並不能規避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者獲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本公告的解釋權歸上海東方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東方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1日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