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戶只能賣不能買?近日不少投資者收到了券商發出的提示信息,稱“新規則將於2023年7月24日正式實施,實施後,閣下的證券賬戶將被限制在滬深港通北向交易中只能賣出證券,且不再接受滬深港通北向交易的買入訂單”。

根據去年修訂的《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若干規定》(下稱《規定》),上述事項主要影響此前開立了滬深港通的內地投資者。

其中,《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修改爲:“投資者依法享有通過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買入的股票的權益。滬股通和深股通投資者不包括內地投資者。”另外,自規則實施之日起,香港經紀商不得再爲內地投資者新開通滬深股通交易權限。

該《規定》自去年7月25日起施行,並設置了一年的過渡期安排。過渡期內,存量內地投資者在2023年7月23日前可繼續通過滬股通、深股通買賣A股。2023年7月24日後存量投資者不得再通過滬深股通主動買入A 股,所持A股可繼續賣出。

證監會表示,《規定》的修訂,主要是規範內地投資者返程交易行爲,對所謂“假外資”從嚴監管。

據證監會介紹,滬深港通機制開通以來整體運行平穩,在擴大資本市場雙向開放,引入境外長期資金,增加內地居民境外投資渠道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不過,近年來,有部分內地投資者在香港開立證券賬戶及北向交易權限,通過滬深股通交易A股。目前此類交易總體規模不大,交易金額在北向交易中的佔比保持在1%左右。投資者數量約有170萬名,但大部分無實際交易,近三年有北向交易的內地投資者約有3.9萬名。

證監會稱,此類證券活動與滬深股通引入外資的初衷不符,且這些投資者中98%以上已開立內地證券賬戶可直接參與A股交易,兩種途徑交易有發生跨境違規活動的風險,也給市場造成了北向交易中有不少所謂“假外資”的印象,不利於滬深港通的平穩運行和長遠發展。

此前有券商研報指出,部分內地投資者在香港開立證券賬戶後通過陸股通交易A股,存在配資、違規交易等情況。在配資方面,內地嚴格限制場外配資行爲,場內兩融交易槓桿最高不超過1倍,香港可配資槓桿較高(可達5倍)且資金成本低於內地,部分“假外資”繞道香港主要爲提高槓杆。在違規交易方面,由於對北向資金交易的監管涉及兩地證監會的交流,監管難度更大,因此部分內地投資者通過陸股通與境內賬戶配合炒作A股,有操縱市場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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