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杜卿卿

  紫晶存儲因重大違法從科創板退市,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設立10億元先行賠付專項基金,申報過的投資者已可查詢賠付是否到賬。

根據此前安排,專項基金的賠付資金劃付時間爲7月10日(星期一)起,適格投資者可在7月14日(星期五)前對賠付資金的到賬情況進行查詢。

在推動先行賠付的同時,中信建投此前已提交行政和解申請(即當事人承諾申請)。預計在先行賠付完成後,證監會將結合賠付情況對中介機構作出後續處理。

上週劃付投資者

紫晶存儲是科創板早期上市企業,2019年4月申報IPO,同年10月23日過會,2020年2月26日在科創板上市交易。2022年2月11日遭證監會立案調查。2023年4月18日,證監會對其作出行政處罰,認定其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隨後公司開始強制退市之路。

中信建投作爲紫晶存儲IPO保薦機構和主承銷商,在其被處罰後,一邊籌備設立專項賠付基金,一邊向證監會提交承諾申請。

5月26日,中信建投發佈公告稱,會同致同會計師事務所、容誠會計師事務所、廣東恆益律師事務所等其他中介機構共同出資設立紫晶存儲事件先行賠付專項基金,用於先行賠付適格投資者的投資損失,並由投保基金公司擔任專項基金管理人。

投保基金公司作爲專項基金管理人,成立了專項基金賠付工作組負責執行專項基金日常事務。5月30日,賠付工作組發佈公告,公佈賠付金額信息查詢、適格投資者申報、賠付資金劃付的詳細流程及後續賠付工作安排。

根據安排,在5月31日至6月30日期間,適格投資者可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上交所紫晶存儲適格投資者先行賠付申報網站或公告列明的其他方式進行申報。專項基金劃付時間爲7月10日起,適格投資者可在7月14日前查詢是否到賬。

行政和解已獲受理

中信建投主動先行賠付的同時,也及時提交了當事人承諾申請,這成爲證監會對其後續作出處理的重要考量因素。

2019年修訂的《證券法》新增了證券領域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當事人承諾制度是指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對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的單位或者個人進行調查期間,被調查的當事人承諾糾正涉嫌違法行爲、賠償有關投資者損失、消除損害或者不良影響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當事人履行承諾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終止案件調查的行政執法方式。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當事人承諾制度的基本流程、適用範圍、監督制約機制等。

承諾金兼具懲戒和賠償功能,數額通常高於罰沒款數額。因此,當事人承諾制度可以一併解決案件相關的行政處理與民事賠償問題,有效提高執法效能,達到行政追責與民事追責相統一的效果。

據中信建投6月30日公告,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申請受理通知書》(證監承諾受字〔2023〕4號),申請已獲證監會正式受理。

在紫晶存儲被調查的同時,證監會也啓動了對中信建投等中介機構的相關調查。據證監會介紹,“後續將根據其在相關執業行爲中的勤勉盡責情況,結合其主動先行賠付以及申請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等情形,依法進行下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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