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02202)发布公告,该公司的建议发行A股的申请材料已于2023年5月19日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受理。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于2023年5月24日向该公司出具审核问询函(审核问询函),要求该公司就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回复。该公司已于2023年6月15日及2023年7月3日披露公告,延期至2023年7月13日(含当日)(延期期间)提交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延期期间,公司积极沟通、推进《问询函》所涉相关问题。

由于审核问询函所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难以在延期期间完成回复。为切实做好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确保该公司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过审慎评估,该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延期提交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延期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该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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