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企業(02202)發佈公告,該公司的建議發行A股的申請材料已於2023年5月19日獲深圳證券交易所(深交所)受理。深交所上市審覈中心於2023年5月24日向該公司出具審覈問詢函(審覈問詢函),要求該公司就審覈問詢函所列問題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提交回復。該公司已於2023年6月15日及2023年7月3日披露公告,延期至2023年7月13日(含當日)(延期期間)提交對審覈問詢函的回覆及相關申請文件。延期期間,公司積極溝通、推進《問詢函》所涉相關問題。

由於審覈問詢函所涉及的部分事項仍需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公司及有關中介機構難以在延期期間完成回覆。爲切實做好審覈問詢函的回覆工作,確保該公司對審覈問詢函的回覆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經過審慎評估,該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請延期提交對審覈問詢函的回覆及相關申請文件,延期時間不超過10個工作日。該公司及有關中介機構將積極推進相關工作,儘快完成回覆工作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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