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 如意 7月17日,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發佈《關於延期回覆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 A 股股票審覈問詢函的公告》。

據公告,萬科向深交所申請延期提交A股定增問詢函的回覆及相關申請文件,延期時間不超過 10 個工作日。

樂居財經獲悉,萬科於 2023 年 5 月 24 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覈中心出具的《關於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覈問詢函》(審覈函〔2023〕120088 號),《問詢函》要求公司就所列的問題逐項落實並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提交回復。

公司於 2023 年 6 月 15 日、2023 年 7 月 3 日分別披露了《關於延期回覆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 A 股股票審覈問詢函的公告》(公告編號:〈萬〉2023-079、〈萬〉2023-087),申請延期回覆《問詢函》。延期期間,公司積極溝通、推進《問詢函》所涉相關問題。

由於《問詢函》所涉及的部分事項仍需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公司及有關中介機構難以在上述期限內完成回覆。爲切實做好《問詢函》的回覆工作,保證相關材料的真實、準確、完整,經與相關中介機構審慎評估,公司向深交所申請延期提交本次《問詢函》的回覆及相關申請文件,延期時間不超過 10 個工作日。延期期間,公司及相關中介機構將積極推進相關工作,儘快完成《問詢函》的回覆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