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薛晨)7月24日,華致酒行連鎖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致酒行”)披露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下發的監管函。監管函提出,華致酒行存在關聯交易信息披露違規,關聯交易財務覈算不規範等問題,需充分重視並及時整改。

根據監管函內容,華致酒行全資子公司北京華致陳香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致陳香”)於2020年3月9日與關聯方新華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聯”)簽署房屋買賣合同,交易金額5151.8萬元。同日,華致陳香與新華聯、關聯方華澤集團簽署債權債務抵銷協議,涉及金額3900萬元。

華致酒行未將上述關聯交易事項及時提交董事會審議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直至2022年8月6日才披露,且未準確、完整披露。同時,華致酒行對於上述關聯交易的財務覈算不規範,且未在2020年度至2022年度定期報告中,準確披露向華澤集團支付資金佔用費事項。

深交所同時提醒,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上市規則,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且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及完整。

編輯 李嚴

校對 趙琳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