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陈浩  王帆    每经编辑 梁枭    

7月24日下午,就在中炬高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之际,宝能集团在官网发布公告称,中炬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7月2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联合召集人为独立董事李刚、董事黄炜、周艳梅,董事长何华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其中董事余建华、万鹤群,独立董事甘耀仁未在规定时间回复。

上述公告显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以下决议:鉴于7月6日临时监事会的召集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对上市公司实施的严重侵害已造成严重损失后果,且7月24日的临时股东大会的四项议案,严重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严重伤及资本市场的根基;因此,拟由公司发布公告取消7月24日临时股东会,待诉讼相关事项落定后再行召开。该项表决以6票赞成、0票反对的方式获得通过。

记者注意到,该封落款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公告并未加盖公司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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