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瑞可達連接系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被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3年7月24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蘇州市吳中區吳淞江科技產業園淞葭路 998號A幢二樓 A0207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特別表決權股東、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表決權數量的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1、 本次股東大會採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
2、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吳世均先生主持;
3、 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以及表決方式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祕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會祕書馬劍先生出席了本次會議;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於與江蘇泰州港經濟開發區管理辦公室、泰州市高港高新區開發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簽署投資協議暨對外投資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2、議案名稱:《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司法拍賣等相關事宜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二)涉及重大事項,應說明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1、本次股東大會議案1、2對中小投資者進行了單獨計票。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國浩律師(南京)事務所
律師:王駿、焦成倩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所律師認爲,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和會議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蘇州瑞可達連接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