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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已放棄金徽酒(603919)控制權的豫園股份(600655)將再度啓動減持。

梳理時間線,2020年5月,彼時急需資金的金徽酒實控人李明以逾18億元的價格,將金徽酒近30%股權轉讓給“復星系”旗下的豫園股份,郭廣昌成爲金徽酒的實際控制人。同年9月,豫園股份向金徽酒發出要約收購,截至當年10月20日,豫園股份持有金徽酒38%股份。

不過,在取得捨得酒業(600702)控制權後,豫園股份又決定讓渡金徽酒控制權。2022年9月,豫園股份決定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轉讓金徽酒13%股權,這項交易於2022年11月全部交割完成,彼時,通過亞特投資的持股,李明也重新成爲金徽酒的實際控制人。

最新公告顯示,今年7月,經豫園股份總裁室辦公會議決議,公司擬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向鐵晟叄號出售金徽酒2536.3萬股股份,佔金徽酒總股份的5%,標的股份的擬轉讓價格爲23.61元/股,交易總價款爲5.99億元,本次交易完成後,豫園股份仍持有金徽酒20%股份。

公告顯示,本次金徽酒5%股份的受讓方鐵晟叄號共有兩名股東,其中,山東鐵路發展基金有限公司認繳出資4.9億元,山東歷晟投資有限公司認繳出資10萬元,持股比例分別爲99.98%和0.02%。

豫園股份股東持股方面,目前,復星高科直接持有豫園股份A股2.09%股份,通過復地投資管理、浙江復星、復星產投等其他17名復星系股東間接持股59.70%,合計持有豫園股份61.79%,爲豫園股份控股股東。豫園股份實際控制人爲郭廣昌。

談及本次交易的影響,豫園股份表示,公司堅定踐行“產業運營+產業投資”雙輪驅動,置頂“東方生活美學”戰略,持續構建“線上線下會員及服務平臺+家庭快樂消費產業+城市產業地標”的“1+1+1”戰略佈局,逐步形成了面向家庭消費,具有獨特競爭優勢的產業集羣。本次出售金徽酒部分股權有利於促進解決同業競爭問題,有利於公司把更多資源聚焦於重點發展戰略及重點項目。

記者注意到,同一時間,金徽酒也披露了一份股東權益變動提示性公告。公司稱,本次權益變動不影響公司生產經營,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更。另外,本次股份轉讓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公司將繼續按照“佈局全國、深耕西北、重點突破”的戰略路徑,聚焦主營業務、加強資源投入、保持發展戰略的持續性和穩定性。

在權益變動報告書中,豫園股份表示,2022年11月14日,爲解決豫園股份酒業板塊潛在同業競爭問題,豫園股份和海南豫珠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將其持有的金徽酒5%和8%的股份分別轉讓給科立特和亞特投資,並表示“豫園股份計劃未來6個月內繼續減持5%以上金徽酒股票”。豫園股份稱,本次權益變動目的是落實履行公司此前已經披露的減持計劃,切實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數據顯示,目前,豫園股份持有捨得酒業30.22%股份。

豫園股份稱,本次股權轉讓交易完成後,未來18個月內不存在通過集合競價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金徽酒股票的計劃。

鐵晟叄號則表示,本次權益變動系基於對金徽酒經營管理能力、發展規劃及業績成長前景的看好,符合公司的投資價值判斷而實施的股份受讓。截至目前,鐵晟叄號不存在未來12個月內增加其在金徽酒中擁有權益的股份的計劃。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鐵晟叄號可能根據市場情況出售其持有的金徽酒股份。如減持,鐵晟叄號承諾在持有標的股票的前12個月內,不以低於本次協議轉讓價格的9折的價格減持股份。

關於本次豫園股份減持金徽酒,還有一點值得關注。公告顯示,本次轉讓的5%股份全部存在質押;本次權益變動需完成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合規確認、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股份過戶登記等手續,方可實施完畢。

記者注意到,就在豫園股份披露繼續減持金徽酒股份公告的同時,另一則公告顯示,豫園股份於7月24日接到控股股東復星高科的告知函,其將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辦理質押手續。

具體來看,復星高科及其下屬復地投資、南京復久、重慶潤江、復邁投資合計持有豫園股份的股份數量爲12.97億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爲33.27%。本次辦理股票質押後,復星高科、復地投資、南京復久、重慶潤江及復邁投資累計質押數量爲10.44億股。

目前,復星高科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豫園股份的股份數量爲24.10億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爲61.79%。本次部分股票質押後,復星高科及其一致行動人累計質押股票18.46億股,質押股份佔復星高科及其一致行動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76.59%。

針對股東方面的最新質押,豫園股份也特意給出了三點提示:

一是復星高科及其一致行動人資信狀況良好,具備資金償還能力,質押風險可控,未來資金還款來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分紅、投資收益等。

二是復星高科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存在通過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違規擔保、關聯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況。

三是復星高科及其一致行動人質押事項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公司治理產生不利影響,不會對公司主營業務、持續經營能力、日常管理產生不利影響,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復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存在業績補償義務。

豫園股份表示,公司將密切關注復星高科及其一致行動人質押事項的進展情況,並按法律、行政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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