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三江化工(02198)發佈公告,於2023年7月27日,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三江化工及嘉福新材料訂立三江化工甲苯銷售協議,三江化工已同意向嘉福新材料供應甲苯,期限爲由本公告日期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約6個月,年度上限不超過人民幣2000萬元。

公告稱,訂立三江化工甲苯銷售協議將有助集團拓展集團與嘉化能源化工公司及其全資附屬公司嘉福新材料的業務關係,並進一步爲訂約方帶來協同效應。此外,由於集團的生產基地鄰近嘉化能源化工公司及其全資附屬公司嘉福新材料的生產基地,集團承擔的貨品交付成本可得以減少。三江化工甲苯銷售協議的本質屬非獨家及非強制,容許集團於擁有多餘產能時,能儘量擴大其相關甲苯生產設施的使用。鑑於上述塬因,集團與嘉福新材料訂立三江化工甲苯銷售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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