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8日晚间,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披露诉讼进展。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奥园美谷于近日收到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寄达的传票和应诉通知书。

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被告包括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田汉、李莉、保定市雄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奥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惠州狮峰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

信达资产请求依法判令京汉置业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7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4284.90万元,及截至实际偿还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相关权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相关权益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暂计算至2023年1月31日,此后顺延计算至债权全部偿还完毕之日止),暂共计3.13亿元。

同时,请求依法判令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田汉、李莉、保定市雄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奥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惠州狮峰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对清偿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此外,请求依法判令原告对保定市雄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保定市阎庄乡北阎庄村西侧一宗73643.34平方米的商务金融用地【不动产权证号:冀(2019)保定市清苑区不动产权第0000474号】享有优先受偿权,有权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另外,请求依法判令各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30万元;请求依法判令本案受理费、保全费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由各被告承担。

奥园美谷表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收到信达资产系列案件共11个诉状,案件均未开庭,诉讼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的具体影响及公司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部分案件中信达资产的诉讼请求,公司可能存在新增债务的风险,具体责任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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