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個鄉鎮在一家打印店花了174萬。”一起違紀典型案例通報,引來公衆高度關注。

據財聯社報道,7月29日,湖南嶽陽市紀委監委在微信公衆號上通報了近年來“平江縣科學技術協會原副主席、黨組成員餘志輝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爲子女經營活動牟取利益的問題”。

通報指出,2018年至2021年,餘志輝在平江縣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指揮部督導辦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向相關鄉鎮打招呼,要求對其子餘某某經營的文印店生意予以關照。鑑於餘志輝在督導辦工作可以爲鄉鎮提供環境督查的暗訪時間、人員等信息,全縣24個鄉鎮均按其要求在該文印店製作人居環境宣傳冊、公示牌等資料,共計174萬餘元。

2023年3月,餘志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喫進去的”被責令“吐出來”, 餘志輝完全是咎由自取,也是錯當其罰。黨員領導幹部、公職人員手中的職權,是服務於社會民衆的,而不是用來牟取私利,無論是誰,濫用職權都將受到法紀追究。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就明確規定,“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爲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牟取利益,視情節輕重,給予從警告到開除黨籍不等處分,這是任何人都不能逾越的紀律紅線。

與其他反腐案例不同的是,餘志輝用來牟利的是“通風報信”。千萬不要小看了這種特殊的權力,24個鄉鎮不辭辛勞、心甘情願去一家打印店花了174萬元,就因爲這種“通風報信”可以掌握上級環境督查的暗訪時間、人員等信息,以便各鄉鎮充分準備,應對自如。

尤其令人不安的是,在此案例中,藉着“通風報信”賺得盆滿鉢滿的,還不是餘志輝的個人“專利”。據報道,2016年至2021年12月,時任平江縣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指揮部督導辦副主任凌玉龍等人,在開展環境督查工作過程中,也接受了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紅包禮金共計11.93萬元,並利用職務便利,以透露督查時間等方式對相關鄉鎮(街道)考覈排名予以關照。

這種 “交易”,給了餘志輝之輩金錢等利益,也讓相關鄉鎮或者人員獲得了“政績”,卻消解了環境督查的功能作用。督而不查,查而未果,犧牲的是生態環境,也是政府公信力;“通風報信”背後的欺上瞞下行爲,更是對基層治理生態的嚴重破壞,必須徹查嚴處。

值得肯定的是,當地對餘志輝等人的違紀行爲,不僅一查到底,嚴懲不貸,相關人員受到黨紀處分,違紀所得也被追繳,更以典型案例的形式公之於衆,體現了當地刀刃向內的正風肅紀反腐態度和決心,對其他地方也是一次警醒。

因爲,就過往情況來看,無論各地的環保督查還是小煤礦整治等案例中,“通風報信”的情形也不鮮見。也因此,正風肅紀反腐,不分職務高低,也不能止於個案查辦,更應察覺和警惕“通風報信”這類腐敗新形式新危害新動向,採取更加果斷的措施,打擊頂風違紀者,加強警示教育,健全制度機制,徹底斬斷權力尋租的觸角。

正風肅紀反腐不停歇,全面從嚴治黨也永遠在路上。一家打印店壟斷了24個鄉鎮的生意,背後是“通風報信”暗行作祟,暴露的卻是權力尋租隱形變異。對此,需持之以恆地露頭就打,一嚴到底,並及時消除新腐敗的溫牀,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維護好風清氣朗的社會環境。

撰稿 / 歐陽晨雨(法律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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