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爲智能(300044.SZ)公告,公司於2023年8月2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指出,公司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關聯交易;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深圳證監局決定:對深圳市賽爲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對周勇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其中作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100萬元,作爲實際控制人罰款100萬元;對寧羣儀給予警告,並處以80萬元罰款;對劉誠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的情況,本次涉及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爲不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二條、第四條和第五條規定的情形,亦不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10.5.1條、10.5.2條和10.5.3條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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