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宇人”、“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443.859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408号同意注册。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信宇人”,扩位简称为“信宇人”,股票代码为“688573”。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3.68元/股,发行数量为2,443.8597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66.5788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5.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66.5788万股,占发行总量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相同,不向网下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454.1309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623.1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2,077.2809万股。

根据《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3,230.76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207.7500万股)从网下回拨到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246.3809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00%,其中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1,121.3321万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125.0488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30.900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127159%。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8月9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参与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投资”);

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信宇人专项资管计划”):民生证券信宇人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截至2023年8月2日(T-3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根据其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及其承诺认购的金额,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3年8月11日(T+4日)之前,依据原路径退回。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果如下: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8,240,283;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95,129,901.44;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68,717;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627,218.56。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2,463,809;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95,142,997.12;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25.0488万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3%,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2%。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68,717股,包销金额为1,627,218.56元,包销股份的数量约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0.33%,包销股份的数量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0.28%。

2023年8月11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7,250.58万元,明细如下:

1、保荐和承销费用:4,548.17万元;

2、审计验资等费用:1,700.00万元;

3、律师费用:535.85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49.06万元;

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17.51万元

注1:上述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注2:前次披露的招股意向书中,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为4.85万元,差异原因系印花税的确定,除前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

注3: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5127979

发行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1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