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新聞網訊(記者孫宇佳)隨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間收藏文物已經逐漸形成熱潮。在此背景下,建立合理的文物流通領域登記交易制度,加強民間收藏文物經營活動的管理,促進文物市場健康有序發展至關重要。爲加強民間收藏文物管理,2022年12月,太原作爲山西省文物流通領域登記交易制度改革工作試點城市,太原市文物局聯合太原市公安局等4部門,出臺了《太原市文物流通領域登記交易制度試點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8月11日,太原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太原市文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任紅敏圍繞《辦法》內容和文物商店設立許可等進行了介紹。

《辦法》明確,經營主體爲依法取得文物商店設立許可或者文物拍賣許可證的文物商店、文物拍賣企業。此外,古玩舊貨市場內的商戶也可由市場主辦單位統一取得文物商店設立許可,依法從事文物購銷經營活動。同時,《辦法》對該行業一系列經營行爲進行規範,並明確市場監管和服務保障各項工作。

《辦法》規定,文物商店設立許可職能由太原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行使。設立文物商店應當具備200萬元人民幣以上註冊資本、5名以上取得中級以上文物博物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等條件。審批時長由30個工作日壓縮至6個工作日,自願採用告知承諾方式辦理的,可當場承諾當場許可發證。辦理程序方面,建立“受審分離”機制,全面實施“一窗通辦”“一網通辦”改革;全面落實“證照分離”改革要求,推行審批事項“容缺受理”。

據瞭解,全面推動太原市文物流通領域登記交易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是深入貫徹落實太原市委十二屆四次全會精神的切實舉措,此項工作也列入了太原市2023年重大改革試點工作。任紅敏表示:“我們要堅持新時代文物工作要求,敢於面對新矛盾新挑戰,積極探索文物流通領域登記交易制度,不斷完善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文物流通領域管理制度,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太原文物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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