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各有關單位:

爲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首都標準化發展綱要2035》,依據《北京市標準化辦法》《北京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和《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現公開徵集2024年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重點是工程施工質量安全、工程防災減災、綠色低碳、老舊小區改造、房地產評估、房屋安全、建築材料應用、建築工業化和智能建造等領域和方向。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

(一)一類項目。申報一類項目應以充分的研究成果爲基礎,已形成具有詳細技術內容的標準草案,且達到能夠公開徵求意見的成熟程度。已立項並完成研究的二類項目、複審需要修訂的項目,可直接申報一類項目。

(二)二類項目。二類項目爲研究項目。

二、申報條件

(一)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二)與本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聯繫緊密,屬於全市範圍內普遍適用的技術要求。

(三)沒有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或嚴於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未被納入已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制定計劃。

(四)申報推薦性地方標準項目應有法律法規、規劃、政策依據,如申報強制性地方標準項目需有明確的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作爲依據,並已初步進行風險評估。

(五)標準化對象、目標明確。

(六)標準技術內容成熟,在我市建設工程中有實際應用且效果良好。

三、申報材料

(一)北京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書(見附件1),填寫前請詳細閱讀申報書填寫指南。

(二)申報一類項目應提交地方標準草案,有研究基礎的,應當提交科研報告、調研報告、試驗驗證報告、統計分析報告等。

(三)地方標準原則上不應涉及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問題,申報單位應在項目申報書中予以聲明;如涉及,其管理按照國家和地方標準涉及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問題的有關規定執行,申報單位應提供知識產權證書複印件及持有人授權文件。

四、申報單位要求

(一)申報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科研機構、大專院校、社會團體等。

(二)申報單位無作爲第一主編單位未按期完成報批的地方標準項目(2021年及此前年度立項項目)。

(三)申報單位具有較強的研究實力和組織協調能力,參加過相關領域標準的制修訂或重點項目研究工作。

五、申報截止日期

立項受理工作截止日期爲2023年9月30日,以郵件寄出時間爲準。

六、其他事項

紙質版申報材料(蓋章)一式兩份郵寄至:北京市通州區達濟街9號院科技與信息化處,楊旭輝,電話010-55597409,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郵箱。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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