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促進智能網聯車輛測試與應用規定(草案)》近日提請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規定(草案)》明確建立上線下相結合的全生命週期監管機制,對“車內無人”情形下的交通違法行爲,依法對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進行處罰;對該情形下有責事故的,由測試與應用主體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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