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以來多次被監管處罰,董事長頻繁更換的新華保險如何破局?| 保險

近日,新華保險董事長李全因年齡原因辭職。2019年以來,該公司董事長變更四次,引發市場關注

《投資時報》研究員  田文會

近幾年,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華保險,601336.SH)董事長變更頻繁。這會對該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產生何種影響,值得探討。

新華保險近日公告董事長李全因年齡原因辭職。此前,有報道稱,申萬宏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申萬宏源集團)和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下稱申萬宏源證券)黨委副書記、申萬宏源證券總經理楊玉成將調任新華保險黨委書記,擬任董事長。

實際上,李全擔任新華保險董事長時間短暫,今年4月10日原中國銀保監會才批覆覈准任職資格。而幾乎同時獲批任職資格的新華保險現任總裁張泓,也將於明年達到退休年齡。

據新華保險過往年報,2019年以來,新華保險已前後四次變更董事長。2019年1月萬峯離任後,已有劉浩凌、徐志斌、李全先後擔任該公司董事長。

短時間內董事長再次變更,以及可能的總裁變更,引發市場關注。

《投資時報》研究員注意到,近期新華保險還多次被監管處罰。8月10日,因未嚴格執行經審批備案的保險條款等原因,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北監管局決定對新華保險河北分公司罰款10萬元。

新華保險還在積極補充資本,以提高償付能力。今年一季度末,新華保險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爲235.78%,較上季末略降;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爲146.62%,較上季末略升。該公司已獲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批覆同意發行不超過200億元10年期可贖回資本補充債券

《投資時報》就董事長變更、監管處罰等問題向新華保險發送了溝通函,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覆。

董事長再次變更

新華保險此次董事長變更,或許在市場意料之外,又或許在市場意料之中。意料之外,是因董事長李全的任職資格於今年4月才獲批;意料之中,是因李全今年已到退休年齡。

8月22日,新華保險公告稱,該公司董事會當日收到董事長李全的辭職函,李全因年齡原因,辭去該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首席執行官、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投資委員會委員、風險管理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及其他一切職務。

據此前報道,8月18日下午,新華保險召開幹部大會,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相關負責人宣佈重要人事任免信息。楊玉成調任新華保險黨委書記,擬任董事長,後者還需經過內部公司治理和監管覈准程序。新華保險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全到齡退休。

李全上任新華保險董事長的時間並不長。

據新華保險2022年年報,李全出生於1963年8月,2019年8月起擔任新華保險首席執行官、總裁;2022年9月26日起代行新華保險董事長職務,同日,新華保險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選舉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選舉李全擔任該公司董事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信息顯示,今年4月10日,原中國銀保監會批覆覈准李全新華保險董事長的任職資格。

董事長變更,是會否對該公司的發展戰略造成影響?

據新華保險2022年年報,該公司保持戰略定力,“十四五”期間,將以提升發展動力爲主旨,統籌推進以壽險業務爲核心、財富管理和康養產業爲支撐,科技賦能發展的總體佈局。該公司通過推動養老產業、健康產業發展,做強、做穩資產管理業務三個方面,助力壽險主業發展,全面提升科技賦能水平;踐行卓越服務、卓越成長、卓越管理,實現健康持續、高質量發展。

據申萬宏源證券官網信息,楊玉成現任申萬宏源集團和申萬宏源證券黨委副書記、申萬宏源證券董事、總經理、執行委員會副主任。

從“申萬宏源證券”“申萬宏源集團”官方微信公號的一些公開信息看到,楊玉成堅守金融報國和服務國家戰略、服務資本市場穩定、服務實體經濟、服務居民財富管理需求等。這與新華保險發展戰略有諸多相合之處。

同時,券商與險企相較,都有佔據較重地位的投資板塊,券商的投資經驗或可以爲險企借鑑。不過,險企也有保險自身的特點,可能也需要楊玉成逐步適應。

《投資時報》研究員還注意到,新華保險2022年年報顯示,該公司總裁張泓出生於1964年9月,明年也將到退休年齡。

同樣,張泓也出任新華保險總裁時間不久。

2022年9月26日,新華保險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公司總裁的議案》,同意聘任張泓爲新華保險總裁。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信息,今年4月11日,原中國銀保監會批覆覈准張泓新華保險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多次被監管處罰

今年二季度以來,新華保險已多次被監管處罰。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8月15日發佈的信息顯示,8月1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北監管局決定對新華保險河北分公司處10萬元罰款,主要原因包括:未嚴格執行經審批備案的保險條款,未嚴格執行經審批備案的費率。

8月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發佈信息,6月20日,原延安銀保監分局決定對新華保險延安中支罰款21萬元,主要因銷售誤導。

8月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發佈信息,4月26日,原寶雞銀保監分局決定對新華保險眉縣支公司給予警告並處罰款3萬元,主要因跨省經營保險業務。

6月30日,原駐馬店銀保監分局決定對新華保險駐馬店中心支公司罰款18萬元,主要原因包括:銷售誤導;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以外利益。

據新華保險2022年年報,該公司在經營管理過程中面臨的操作風險包括銷售誤導風險。銷售誤導風險是指業務員、保險代理機構在銷售保險產品過程中存在欺騙、誘導等銷售誤導行爲,引發客戶投訴、媒體負面報道、監管處罰等事件,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聲譽損害或其他不利影響的風險。根據監管要求和公司戰略轉型需要,綜合治理銷售誤導是該公司的一項重點工作。

爲有效應對銷售誤導風險,2022年該公司主要採取的措施包括:進一步完善合規考覈指標體系;做好日常風險監測與預警;加強產品銷售宣傳資料合規審閱;加強合規宣導與警示教育等。

此外,《投資時報》研究員注意到,新華保險還在加強資本補充。

7月19日,新華保險公告,該公司近日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資本補充債券的批覆》,批覆同意該公司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10年期可贖回資本補充債券,發行規模不超過200億元。新華保險擬將發行資本補充債券所募集資金用於補充該公司資本以提高償付能力。此次發行尚需得到中國人民銀行等監管部門批准。 

新華保險2023年第一季度償付能力季度報告顯示,當季末,該公司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爲235.78%和146.62%,上季末分別爲238.20%和140.53%,下季度末預測值則下降,分別爲217.96%和137.87%。

保費增長方面,據新華保險公告,今年1—7月,新華保險累計原保險保費收入爲1195.69億元,同比增6.57%。

新華保險近一年A股股價走勢(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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