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近年來,隨着電競產業的不斷發展壯大,一些不法分子爲了牟取高額非法利益,將目光盯上了電子競技及周邊衍生項目。以龔某、劉某爲首的14人犯罪團伙,設立電競公司,開發電競遊戲App,以“賞金賽”爲名,行開設賭場之實,短短3個月涉案賭資便高達860餘萬元。

2023年6月14日,經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判決龔某、劉某、鄧某、李某等14人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到一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五萬元至兩萬元不等,部分人員適用緩刑。責令退出違法所得100餘萬元,沒收作案工具電腦、手機等100餘部。目前判決已生效。

2021年8月,家住蘇州市姑蘇區的大學生小劉,刷到了一個“手遊賞金賽”短視頻直播。據主播介紹,這款名爲“互遇幫”的遊戲App內,包含當前各種熱門手遊,在隨機配對遊戲中獲勝即可贏得獎金,且可通過App提現。

不光能打遊戲,贏了還有錢拿?心動不已的小劉趕緊下載、註冊、登錄,發現參與“有獎對戰”,先要在App內充值購買鑽石作爲“入場費”。小劉先後充值了100鑽,通過平臺轉至常玩的某款射擊手遊入口參加對戰,而所謂的“獎金”就是他和其他玩家的“入場費”之和。儘管最後贏了100鑽,卻被平臺自動抽走30鑽,在朋友的提醒下,小劉意識到平臺涉賭,遂立即卸載了App並撥打110報警。

接報後,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警方發現,小劉的充值資金流向了成都某電競公司,順藤摸瓜鎖定了包括公司負責人龔某、管理層劉某、App開發推廣和財務人員等共計14名犯罪嫌疑人。2021年9月,在成都警方的配合下,民警將全部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互遇幫”App當即被強制停運。

經查,龔某與朋友劉某合夥開了一家網絡科技公司,因運營不暢面臨虧損。某天,龔某無意中看到一則“贏比賽、賺獎金”的電競遊戲廣告時,遂想開發一款App,蹭爆款手遊的熱度,利用“獎金”噱頭吸引流量,公司只要坐享抽成。

後龔某說服劉某等5人,利用國家對電競行業的扶持政策,註冊成立互遇電子競技有限公司,取得電子競技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包括體育競賽組織、動漫遊戲開發、體育賽事策劃等與電競相關的內容,龔某爲公司實際控制人,劉某等5人爲公司股東。經過共同商議,他們指使李某、馬某等5名技術人員研發“互遇幫”App,並於2021年6月正式上線。公司員工鄧某、黃某兩人則通過網絡平臺直播推廣以“賞金賽”爲噱頭吸引玩家下載App,註冊後通過微信、支付寶充值,購買鑽石作爲虛擬幣。用戶繳納規定的對等虛擬幣後,平臺隨機配對進入遊戲,勝方贏取全部獎勵,通過App兌換提現。公司按照射擊手遊30%、推塔手遊20%的比例抽成獲利,財務人員徐某負責資金結算。經覈查,該App運營了3個月,註冊用戶已達到260萬,用戶充值金額超過1000萬元。

2021年11月,龔某、劉某等6名管理層人員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姑蘇區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李某、鄧某、徐某等8名技術、推廣和財務人員被依法採取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經審理查明,2021年6月至9月,龔某、劉某等14人通過App,組織玩家參與網絡賭博,涉案賭資高達860餘萬元,從中獲利100餘萬元,已構成開設賭場罪。

“公司有合法的電競牌照,‘互遇幫’App和JJ鬥地主類似,怎麼能算是開設賭場呢?”2022年1月,案件被移送審查起訴,龔某、劉某等人企圖掩飾犯罪事實,堅稱從事的是合法合規的電子競技業務。

檢察機關審查認爲,“互遇幫”App同時爲用戶提供將現金兌換爲虛擬貨幣的充值渠道和將虛擬貨幣再次兌換成金錢的提現渠道,用戶可以將虛擬貨幣作爲籌碼下注,涉案公司從每局遊戲玩家下注的金額中抽成,由此形成的用戶充值、提現與涉案公司抽成,分別對應賭博的“上下分”環節,屬於網絡賭博活動。

“實際上,只要符合‘錢進錢出、輸贏隨機’這一賭博特徵,就能構成開設賭場罪,‘電競’僞裝不過是自欺欺人。”承辦檢察官劉颺介紹。事實上,伴隨着熱血的電競比賽,曾有不法分子開發電競競猜App,讓玩家充值、下注,由平臺進行結算和提現,實質上是打着電競競猜的旗號開設網絡賭場,一度吸引了衆多玩家沉迷其中。與之相比,“互遇幫”App用“玩遊戲、贏賞金”作幌子,披上了“合法外衣”,具有更強的迷惑性和誘惑性。熱愛電競遊戲的年輕人,特別是在校學生,本身辨別能力較弱,容易掉入這類精心僞裝的陷阱,觸犯法律而不自知,應當引以爲戒並提高警惕。

如何才能遠離這類網絡賭博陷阱?檢察機關提醒,購買籌碼下注、輸贏決定收益並能兌換現金,只要具備這三個特點,不論是棋牌、手遊還是其他形式,都已經涉嫌賭博違法。羣衆務必提高辨別能力、杜絕僥倖心理,通過官方平臺和正規渠道下載、登錄遊戲,不輕信網絡廣告、私人推薦,不點擊來路不明的鏈接,一旦發現涉賭等違法行爲應當主動拒絕、立即舉報,萬不可相信“豐厚獎金”“一秒提現”等噱頭,否則極有可能傾家蕩產、債臺高築,還可能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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