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證券點評稱,證監會擬對上市公司股份減持做出新規:上市存在破發、破淨情形,或最近三年未進行現金分紅、累計現金分紅金額低於近三年均淨利潤30%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本公司部分(地產上市除外)。回顧歷次市場下跌期間,增減持相關政策出臺並不少見(15.07證監會鼓勵大股東增持,18.09證監會鼓勵大股東增持/回購),但均未觸及減持資格修改,本次規範股份減持行爲邊際變化較大,有望穩定投資者信心及市場增量資金規模。簡單測算,年初至今重要股東二級市場共減持3468億元,而新規下只能減持2057億,減少約40%的量,相當於引入年化增量資金約25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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