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8月31日電 繼成都、廣州、深圳之後,中山也官宣實施“認房不認貸”政策。

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務網31日發佈通知稱,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此通知爲準。

通知還稱,中山市自然資源局根據居民家庭申請或授權,提供家庭住房套數查詢服務並出具查詢結果,銀行業金融機構據此執行。

此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站30日晚間發佈通知稱,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深圳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該政策自2023年8月31日起施行。

成都市此前宣佈,購房家庭中至少有一名登記購房人符合當地住房限購政策,且購房家庭在成都市無自有產權住房的,認定爲無房居民家庭。政策自8月29日起實施。

30日,廣州市人民政府官網發佈通知稱,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中新經緯APP)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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