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長江商報

近年來,A股市場程序化交易規模持續上升,逐步成爲國內證券市場投資者重要交易方式之一,但在特定市場環境下存在加大市場波動的風險,有必要因勢利導促進其規範發展。

9月1日,證監會宣佈,爲落實證券法有關規定,推動程序化交易規範發展,指導上海、深圳、北京證券交易所制定發佈了《關於股票程序化交易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關於加強程序化交易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分別簡稱《報告通知》《管理通知》),自10月9日起同步施行。

證監會表示,這是順應市場呼聲,深化關鍵領域制度創新的一項舉措,標誌着我國股票市場正式建立起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和相應的監管安排。

據瞭解,《報告通知》主要明確了股票市場程序化交易報告的具體安排,包括報告的主體、方式和內容等,並對高頻交易作出額外報告要求。據測算,目前全市場需要報告的存量賬戶數量佔比很低,且其中大部分爲機構投資者,各方有比較充分的準備時間,不會對投資者尤其是廣大中小投資者的正常交易造成影響。

《管理通知》主要是加強程序化交易管理工作,與《報告通知》相互銜接、互爲配套,共同組成程序化交易監管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包括明確證券公司程序化交易管理職責,要求證券公司加強自身及其客戶程序化交易行爲管理;規定證券交易所對包括可能影響證券交易價格、證券交易量或者交易所繫統安全的異常交易行爲等重點事項加強監測監控;明確證券交易所可對高頻交易提出差異化管理要求,包括調整異常交易認定標準、增加報告內容等。

當天,三家交易所也分別發佈公告。

上交所稱,對程序化交易投資者的證券交易行爲實行實時監控,對四類事項予以重點監控,包括交易所業務規則規定的可能影響證券交易價格、證券交易量或者交易所繫統安全的異常交易行爲;最高申報速率達到每秒300筆以上,或者單日最高申報筆數達到20000筆以上的交易行爲;多隻證券交易價格或者交易量明顯異常,期間程序化交易大量參與的;交易所認爲需要重點監控的其他事項。

深交所提出,將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從可轉債擴展至股票、基金等交易品種,進一步完善程序化交易報告與管理制度,維護證券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北交所也表示,將明確程序化交易報告及管理要求,維護證券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長江商報記者注意到,近段時間,有關量化、主管私募誰更“強”的話題爭論不休。而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和監管安排的發佈,有助於摸清程序化交易底數,明確市場對程序化交易監管的預期,提升市場透明度和交易監管的精準度,對於傳導合規交易理念,引導程序化交易規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也將進一步促進證券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督促證券交易所確保市場各參與主體嚴格遵守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和監管安排,切實維護良性健康的市場秩序和生態,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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