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銀行(02016)發佈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浙商銀行周偉新任職資格的批覆》(金復〔2023〕228號)。根據有關規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已覈准周偉新的行長助理任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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