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9月8日消息顯示,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紀委、監察局正處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員張巖森已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違規干預金融機構人事安排

中紀委通報顯示,經查,張巖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在原中國銀監會任職期間,違規干預金融機構人事安排,並收受他人錢款。離職後繼續利用國家工作人員原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公開資料顯示,張巖森出生於1966年6月,山西陽泉人,1987年7月參加工作。

原銀監會成立後,他擔任原銀監會黨校辦公室助理調研員。2006年任中國銀監會紀委、監察局副處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員,2007年任正處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員。2009年4月,時年43歲的張巖森從原銀監會離職。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2年7月17日,張巖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金融監管總局紀檢監察組和邯鄲市紀委監委對其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彼時張巖森已離職超過13年。

通報指出,張巖森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巖森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經邯鄲市監委研究決定,將張巖森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堅決查處金融風險背後腐敗問題

記者據金融監管總局網站信息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金融監管系統內已有5名幹部被處理:

2月6日,海南銀保監局原一級巡視員秦會忠被“雙開”。

4月4日,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姜麗明被開除黨籍。

5月13日,中國民生銀行銀行管理諮詢委員會原副主席邢本秀接受審查調查。

6月16日,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吉林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高飛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6月30日,金融監管總局黨委書記、局長李雲澤爲金融監管總局系統黨員幹部講專題黨課時強調,要一體推進“三不腐”,堅決查處金融風險背後的腐敗問題。鍥而不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恆糾“四風”、轉作風、樹新風。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着力建設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金融監管幹部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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