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消息,近日,不少消費者表示在外賣平臺點單時遭遇了“包裝刺客”:

“20元的商品打包費就要收十幾元”“付了5個包裝袋的費用,卻只給一個包裝袋”“燒烤烤串每一串都收包裝費”,一段時間以來,外賣包裝收費貴、“按件收取”包裝費卻只收到一個盒子、同一商戶在不同平臺收取的包裝費價格不同等問題飽受詬病。一些消費者感覺被“刺痛”。

“禁限塑令”要求經營者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塑料餐具,外賣平臺入駐商戶根據包裝物材質和成本的不同,收取不同的包裝費無可厚非。但是,包裝費到底應該怎麼收?

一些外賣包裝收費高

在某知名網絡投訴平臺,關於外賣包裝費的投訴達到上百條。有消費者認爲收費高,有消費者認爲收費不合理,也有消費者表示遭遇強制收費。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瀏覽多個外賣平臺後發現,目前單份外賣菜品打包盒費用普遍在1-3元。在早餐店品類中,部分商家會收取1-3元的固定包裝費,部分商家的包裝費則會隨着食品數量增加。

以北京市某早餐店爲例,一根油條、一個粗糧包、6個蒸餃總共需要支付22.2元,其中食品總價16元,包裝費5元,另有1.2元配送費用。收到外賣後,記者發現食物被裝在兩個紙袋和一個塑料餐盒中。

此外,燒烤、麻辣燙也是出現“包裝刺客”的重災區。記者瀏覽多家店鋪後發現,大部分店鋪會收取每串0.2-0.4元不等的包裝費用,點一份30多串的燒烤外賣包裝費用就需要10元左右,而實際上收到的食物往往會被打包在同一個食品保溫袋中,並不會單獨包裝。

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致電某商家詢問包裝費是否可以減免,商家表示,保溫袋、錫紙等包裝物價格相對較貴,且自己無法修改包裝費價格。“你訂的食品越多,打包費就越多,這是平臺定的,我們減不了。”當記者詢問去店裏自提是否可以減免包裝費時,店家則表示包裝費可以減半。

有些店家除了在外部平臺提供外賣服務外,還提供自家小程序平臺外賣點餐服務。記者發現,在不同的平臺上選擇相同的餐品,對應的外賣包裝費用並不相同,部分平臺之間差額可達到50%以上。

對於部分店家“平臺設定外賣包裝費”的說法,美團外賣表示,餐飲品類紛繁複雜,從一個烤串到一份烤魚,所使用的包裝材料完全不同,不同商戶的包裝成本確實存在差異,很難一刀切對商家打包費價格進行限制。不過,基於各地餐具實際價格水平,平臺對商家的打包費設定參考上限,包裝費的收取和定價,最終由商家自主設置。

餓了麼平臺近期也就相關話題作出公開回應:平臺提倡商家適度、合理使用餐具包裝,並對商家包裝費設定收費上限,確保商家自主設置的包裝費用符合基本的包裝成本標準。根據要求,商家必須在下單結算頁面清晰展示打包費用明細,嚴禁任何形式的強制收費。

爲了讓產品看起來更吸引人,越來越多的商家開始嘗試在外賣包裝設計上大做文章:用砂鍋盛裝的煲仔飯外賣、外形模仿罐頭的炒飯外賣、擺放在禮盒裏的水餃外賣……這些包裝往往價格不菲。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上海市消保委”)此前聯合上海七方律師事務所進行的專題研究顯示,商家爲了能更好保證食物的色香味,或者爲了讓食物看上去更加有儀式感,提高消費者的體驗度,同時減少相關投訴,會盡可能選擇好的、貴的包裝物。同時,商家在銷售外賣的同時實際上也在銷售包裝物,包裝物本身也能給商家帶來利潤,而且一般來說,越貴的包裝物利潤空間可能越大,所以商家存在爲了逐利多用或者用較貴包裝物的情況。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中國價格協會副會長許光建認爲,外賣行業規模越來越大、包裝質量不斷提升,優質的包裝可以保證飯菜的溫度和口感,是一種值得肯定的進步,精美的包裝也正在成爲一種廣告。

“但不管怎麼樣,過度包裝是不應該的,和其他禮品盒子不一樣,外賣包裝喫完後基本只能扔掉。而且無論怎麼包裝,最終都是由消費者承擔。”他說。

“包裝刺客”涉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明確,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第九條規定,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成員、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胡鋼指出,外賣平臺經營者未對外賣商品的包裝明碼標價,又實際收取了包裝的費用,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也是一種明顯的價格違法和價格欺詐行爲,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有消費者指出,點外賣時高昂的包裝費有時足以抵消平臺折扣、滿減優惠,導致最終價格並未優惠。對此,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表示,滿減優惠、折扣優惠應是平臺或商家給消費者的“誠意”,而不是異化出“包裝費刺客”的理由。商家考慮盈利和成本無可厚非,但是不能爲了降低自身的經營成本而向消費者隨意收取額外費用,不明示、不合理地將經營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胡鋼認爲,對於上述情況,相關經營者涉嫌虛假宣傳,也涉嫌構成消費欺詐,即以隱瞞真相虛假告知的方式使消費者產生誤認、誤購。“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構成消費欺詐的,應當承擔退一賠三、最低500元的懲罰性民事賠償責任,同時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包括警告、責令改正、罰款等。”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爲。

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認爲,外賣打包費不應成爲一筆“糊塗賬”,更不能成爲商家隨意定價的“恣意收費”。消費者有權享受公平的購物體驗,而商家和平臺則應該遵守誠信原則,共同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

遇到外賣包裝“刺客”應如何維權?胡鋼表示,消費者可以直接和經營者進行協商,也可以向消費者保護組織申請調解,或者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投訴要求進行行政調查乃至行政處罰。“如果確實存在比較明顯的消費欺詐問題,建議消費者向監管機關進行投訴,明確要求進行行政調查,如果行政機關作出了行政處罰,行政處罰過程中獲得的有關證據都可以作爲消費者後期向經營者提起民事訴訟過程中非常有利的證據。”

此外,他還提醒消費者,如果涉及衆多非特定消費者,消費者可以提請有相應級別的消費者組織提起公益性訴訟,可以一攬子快速高效解決涉衆消費糾紛案件。

設立收費標準 把選擇權交給消費者

外賣包裝因其適用場景不同,品類繁多。上海市消保委指出,外賣包裝物的選擇需要符合食物的特性,例如包子、餃子等麪食需要良好透氣性的包裝,而餛飩、湯麪、湯粉類則需要固液分離式的包裝,因外賣配送的距離還涉及保溫、保冷的問題,外賣包裝物與菜品的匹配度、外賣包裝物與用餐場景的匹配度等方面存在着不同的需求。

有消費者願意多花錢追求高品質包裝,有些更在乎性價比,不願在包裝上多花錢。上海市消保委呼籲在商戶菜單頁面提供不同檔次的包裝供消費者選擇,或者設置合併菜品包裝選項,簡單的少花錢,高檔的多花錢,通過消費者的選擇,有效實現外賣包裝的減量和反浪費。

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建議,商家可以通過平臺主動呈現包裝的材質、單價等,進一步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此外,預包裝的商品不應再次收費,杜絕捆綁消費、強制消費。平臺也應科學設定“分成”機制,減輕商家經營壓力;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進一步增強用戶“黏性”。

今年6月,上海市消保委曾表示,外賣包裝收費存在3個痛點:收費貴、商戶按件收取包裝費、商戶在不同平臺收包裝費不同價。對此,上海市消保委指出,以上痛點問題的原因在於,關於外賣包裝目前只有收費理由,沒有收費的詳細規則。

上海市消保委認爲無論是通過立法立規還是平臺發佈指引等方式,都應該制定出更爲細化的外賣包裝收取規則,將外賣包裝物的名稱、材質、規格、單價、不同品類食物的打包方式、包裝費的收取規則等關鍵內容予以規範。

“首先,收費應該透明。只要包裝是另外收取費用的,就應該明碼標價,讓消費者有知情權。”許光建指出,我國目前沒有專門針對外賣包裝的法規,建議行業協會或者地方推出相應標準。

此前,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於2021年8月修訂發佈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並於2023年9月1日起實施,對限制食品和化妝品過度包裝提出明確要求。

許光建認爲,雖然該文件沒有對外賣包裝進行規定,但相關行業協會應該探討。“比如新國標嚴格限定了包裝層數要求,還對包裝成本佔產品銷售價格的比例進行了要求,規定得非常詳細,對外賣包裝標準的制定有一定啓發意義。”

胡鋼指出,關於相關標準的制定,行業協會首先應當召集主要會員來制定明確、清晰、易操作的團體標準,使整個行業合規程度進一步提升。

原標題:外賣包裝“刺客”頻現 問題出在哪裏

編輯:楊雁琳    責編:張松濤    審覈:馮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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