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鄭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鄭州市金融工作局、鄭州市商務局四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通知》,全面取消鄭州市住房限購、限售政策,自9月12日文件發佈之日起執行,以下爲政策原文。

一、取消限制性購售政策。取消二環內住房限購政策等購房消費限制性規定,取消住房銷售限制年限規定,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

二、降低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要求。對於貸款購買商品住房(含存量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爲不低於20%,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爲不低於30%。銀行機構結合本機構經營狀況、客戶風險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筆貸款的具體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

三、積極開展商品房促銷售活動。結合“金九銀十”傳統銷售旺季,強化住房、汽車、裝修、家居家電銷售聯動。支持各用人單位組織員工集中團購商品住房,鼓勵企業積極推行讓利優惠措施,指導房企合理確定優惠購房價格。

四、支持房企項目建設。全面開展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抵押權註銷登記與在建建築物抵押權首次登記(土地抵押轉在建抵押)、建築物所有權首次登記與在建建築物抵押權登記轉建築物抵押權登記(在建抵押轉現房抵押)業務。探索出臺“預售商品房帶押過戶”相關政策及業務流程。

五、加快保交樓進度。採取有力措施,進一步開展保交樓攻堅行動,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地方政府屬地責任、銀行金融支持責任,堅決按時間節點完成保交樓任務目標。

六、優化不動產登記服務。全面推進新建商品房項目“交房即發證”,全市範圍內房地產開發項目均可申辦“交房即發證”服務。進一步優化二手房“帶押過戶”和不動產登記業務“全城通辦”,全面提升辦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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