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恒信(01905)发布公告,2023年9月13日,公司(作为卖方及原始权益人)与财通资管(作为买方及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订立资产买卖协议,据此,公司同意出售,而财通资管同意购买基础资产,总价款为人民币10.73亿元。

公司已委任财通资管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其将根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可于上交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公司与财通资管签订资产买卖协议以及服务协议。

公告称,基础资产包括:根据业务合同对各融资人╱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自基准日(含该日)起存在的未偿本金余额、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依据业务合同应由融资人╱债务人向原始权益人偿还的款项;担保前述所述的债权相关的全部附属担保权益;基础资产被清收、被出售、或者被以其他方式处置所产生的回收款;请求、起诉、收回、接受与基础资产相关的全部应偿付款项(不论其是否应由业务合同项下的融资人╱债务人偿付)的权利;及来自与基础资产相关的承诺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业务合同的价款)以及主张基础资产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权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加快资产周转有益于增加整体利润率。董事认为出售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完成后,将加快公司资产的整体周转及增加所产生的总收入。此外,通过此安排建议转让基础资产将提前实现公司的未来收入,而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所得款项将为公司新项目的业务发展提供财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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