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發改委印發《深圳市關於促進消費的若干措施》提出,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無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最高可按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80%提取;新市民或者青年人職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請當月應繳存額提取。多子女家庭職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請當月應繳存額提取,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的,提供相關材料後可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不受月應繳存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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