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持新規出臺後不久,證監會等監管部門對A股頂風作案的兩起違規減持事件進行重罰,力度超過以往。

9月15日,我樂家居(603326.SH)發佈公告,稱前十大股東於範易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涉嫌超比例減持,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自8月27日減持新規發佈以來,近百家上市公司提前終止減持計劃,我樂家居“大非”股東違規減持成爲典型案件,相關人士被予以重罰,新規在封堵制度漏洞、維護市場秩序等方面效果明顯。

公告顯示,2019年3月12日,於範易及其一致行動人開始通過集中競價的方式買入“我樂家居”。2021年1月27日,於範易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比例合計達到5%。截至 2023年9月4日,於範易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我樂家居”2244萬股,佔我樂家居總股本的7.1124%。

據我樂家居2023年中報顯示,於範易和煙臺埃維管業有限公司均出現在我樂家居的前10大股東列表當中,分別位列第3位和第6位,其中於範易持有1197萬股,佔總流通股比例3.79%;煙臺埃維管業有限公司持股577萬股,佔總流通股比例1.83%。

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6日10點20分,於範易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集中競價的方式合計減持“我樂家居”2244萬股,佔我樂家居總股本的7.1124%,出現“清倉式”違規減持。

具體來看,2023年9月5日,於範易賣出其名下2個證券賬戶中“我樂家居”合計290萬股,成交價格爲14.66元/股,成交金額爲4263萬元。

2023年9月6日9點25分起,埃維創業名下證券賬戶賣出“我樂家居”6萬股,於範易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比例達到總股本的5%,但未按規定停止交易,繼續違規減持“我樂家居”合計666.48萬股,佔總股本的2.11%,合計成交金額爲1.07億元。

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根據詢問筆錄、微信聊天記錄、證券交易流水、工商資料、公司公告等證據證明查明,於範易及其一致行動人違規減持,共套現約1.5億元,按照擬製成本法計算,於範易及其一致行動人違法所得合計1653.49萬元。

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認爲,於範易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我樂家居”5%以上股份,在合計減持我樂家居股份比例達到5%後,於範易、埃維管業、埃維創業、埃維商貿未按規定停止交易,該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 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和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的相關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所述限制期轉讓股票的違法情形。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對於範易、煙臺埃維商貿有限公司、西藏埃維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煙臺埃維管業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總計沒收違法所得1653.49萬元,並處罰款3295萬元。

分責任主體來看:一是對於範易沒收違法所得25,438.29元,並處罰款 5萬元; 二是對煙臺埃維商貿有限公司沒收違法所得117.91萬元,並處罰款 230萬元; 三是對西藏埃維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沒收違法所得401.14萬元,並處罰款 800萬元; 四是對煙臺埃維管業有限公司沒收違法所得1131.90萬元,並處罰款 2260萬元。

此外,上海證券交易所對於範易及其一致行動人予以紀律處分,2023年9月8日,我樂家居披露相關工作函回覆公告稱,相關股東承諾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儘快購回本次違規的超額減持股份,股份購回涉及收益所得將全部歸公司所有。

換言之,於範易及其一致行動人在此次違規減持事件中,不僅違法收益1653萬元被沒收,另外還被證監局罰款3295萬元,此外還需要承諾儘快購回本次違規的超額減持股份,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

市場人士認爲,減持新規後相關監管部門重罰頂風作案的違規減持事件,本質上還是爲了保護投資者權益,通過規範減持法規制度,打擊違規減持行爲,進一步引導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規範、理性、有序減持股份,進而鼓勵其更加專注主業,注重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提高盈利水平和分紅能力,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抓緊完善關於減持股份的法規制度,進一步加大對違規減持行爲的打擊力度,速查速處、重罰重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讓敢於違法者受到應有懲罰、付出沉痛代價。

(文章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