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新禹

近年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牢“抓前端、治未病”目标导向,坚持“解纷关口前移、调解力量下沉、纠纷前端化解”思路,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转化为不断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原动力。

强化诉前调解 多措并举控制诉讼增量

2021年,净月区管委会在净月法院设立矛调中心,采用“员额法官+人民调解员”模式运行,矛调中心由净月法院帮助管理,员额法官在业务上给予矛调中心工作人员指导,人民调解员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从事诉前调解工作,同时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及时取得被告地址确认书,为案件后续审理做好基础性工作,实现了矛调中心、诉讼中心一体化运行。

与此同时,净月法院发挥联动效能,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各部门、乡、镇、街、工商联、调解组织、律师协会、社会公益团体等协调联动,将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律师、行业组织等纳入到净月法院诉前调解队伍的后备力量,形成人员联动、力量联动、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

“大调解”格局下的多元调解工作,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与诉前调解进行有效结合,以“高效率、低成本”为原则,力争将纠纷在诉前得到实质性化解,整体工作开展的顺利、流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创新示范裁判 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径

近年来,净月高新区作为长春市开发区,房产建筑、数字信息、文化旅游、影视文创等各项产业发展迅速,受经济下行因素影响,集团性纠纷量大且类型多,净月法院面对集团性诉讼,科学研判,细致分析,创新工作模式,推行“示范诉讼+集中调解”机制,力求达到解决一个,化解一片的效果。

辖区内某小区2000多户业主因开发商迟延交房诉请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社会影响大。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净月法院在立足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同时考虑为企业纾困解难,以“示范性裁判”引领当事人的诉讼行为,选取具有代表性的1件案件先行审理,同时做双方和解工作,庭审后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诉,其他业主也就不再坚持起诉,与开发商私下达成和解,有效缓解了购房者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对立情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也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起到了诉源治理的良好效果。

200多位业主诉请某商业管理公司解除合同返还商铺款合同纠纷案件,净月法院开辟立案绿色通道,速裁快审,其中157件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既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筑牢基层防线 注重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

净月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把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作为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

坚持“无讼社区村屯”示范带动。净月法院建立完善司法引导与区域自治相结合、司法职能与社会责任共承担的基层善治机制,推动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区、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促进社区、乡村向“少讼少访”“无讼无访”转变。

选取常住人口较多、纠纷类型多元、调解基础较好的社区村屯作为“无讼社区、村屯”的先行示范点,法官主动走出去,因地制宜开展巡回法庭,将法庭搬到家门口,面对面庭审,零距离交流,既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又提高审判效率,还是一次生动的普法教育课,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在推进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实效。

多措并举化解物业矛盾纠纷。净月法院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总结案件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经验做法,寻求化解思路;搭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化解桥梁,将多元化解作为首选方式,采取“诉前调解+速裁审判”方式实现应调尽调、简案快审;商请区住房保障局共同召开“多元化解物业纠纷”专题座谈会,整合主管部门、街道、物业公司各方力量,建立物业纠纷诉调对接联动化解机制,妥善解决各类物业纠纷,达到诉源治理目的,初步统计,有三百余起案件被消灭在诉讼之外。

拓展延伸诉源治理工作职能。严格落实“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普法七走进”活动,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以案说法,做到解法疑、解心结、促和谐,做人民群众的纠纷调解员、综治联络员、法治宣传员、信息采集员、便民服务员,帮助群众在法治轨道上自觉参与基层治理,引导群众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使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让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

新时代新征程上,净月法院将继续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根本立场,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根本目标,做深做实诉源治理,继续弘扬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打造新时代诉源治理的“净月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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