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陳新禹

近年來,長春淨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樹牢“抓前端、治未病”目標導向,堅持“解紛關口前移、調解力量下沉、糾紛前端化解”思路,不斷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推動訴源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將新時代“楓橋經驗”轉化爲不斷推動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原動力。

強化訴前調解 多措並舉控制訴訟增量

2021年,淨月區管委會在淨月法院設立矛調中心,採用“員額法官+人民調解員”模式運行,矛調中心由淨月法院幫助管理,員額法官在業務上給予矛調中心工作人員指導,人民調解員充分運用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從事訴前調解工作,同時在處理案件過程中及時取得被告地址確認書,爲案件後續審理做好基礎性工作,實現了矛調中心、訴訟中心一體化運行。

與此同時,淨月法院發揮聯動效能,不斷加強與行政機關各部門、鄉、鎮、街、工商聯、調解組織、律師協會、社會公益團體等協調聯動,將網格員、人民調解員、律師、行業組織等納入到淨月法院訴前調解隊伍的後備力量,形成人員聯動、力量聯動、資源共享的工作格局。

“大調解”格局下的多元調解工作,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等與訴前調解進行有效結合,以“高效率、低成本”爲原則,力爭將糾紛在訴前得到實質性化解,整體工作開展的順利、流暢,減少了當事人的訴累,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創新示範裁判 探索矛盾糾紛化解新路徑

近年來,淨月高新區作爲長春市開發區,房產建築、數字信息、文化旅遊、影視文創等各項產業發展迅速,受經濟下行因素影響,集團性糾紛量大且類型多,淨月法院面對集團性訴訟,科學研判,細緻分析,創新工作模式,推行“示範訴訟+集中調解”機制,力求達到解決一個,化解一片的效果。

轄區內某小區2000多戶業主因開發商遲延交房訴請開發商支付違約金,社會影響大。爲從源頭上化解矛盾,解決糾紛,淨月法院在立足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同時考慮爲企業紓困解難,以“示範性裁判”引領當事人的訴訟行爲,選取具有代表性的1件案件先行審理,同時做雙方和解工作,庭審後雙方達成和解,原告撤訴,其他業主也就不再堅持起訴,與開發商私下達成和解,有效緩解了購房者與房地產公司之間的對立情緒,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也從源頭上解決問題化解矛盾,起到了訴源治理的良好效果。

200多位業主訴請某商業管理公司解除合同返還商鋪款合同糾紛案件,淨月法院開闢立案綠色通道,速裁快審,其中157件案件以調解方式結案,既維護業主合法權益,又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築牢基層防線 注重源頭預防和前端化解

淨月法院堅持能動司法,把源頭預防和前端化解作爲工作的出發點、着力點和落腳點。

堅持“無訟社區村屯”示範帶動。淨月法院建立完善司法引導與區域自治相結合、司法職能與社會責任共承擔的基層善治機制,推動矛盾糾紛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提高社區、鄉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促進社區、鄉村向“少訟少訪”“無訟無訪”轉變。

選取常住人口較多、糾紛類型多元、調解基礎較好的社區村屯作爲“無訟社區、村屯”的先行示範點,法官主動走出去,因地制宜開展巡回法庭,將法庭搬到家門口,面對面庭審,零距離交流,既節約當事人訴訟成本,又提高審判效率,還是一次生動的普法教育課,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在推進訴源治理、多元解紛方面的積極作用,有效提升了基層社會治理實效。

多措並舉化解物業矛盾糾紛。淨月法院開展專題調研活動,分析糾紛產生的原因,總結案件審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經驗做法,尋求化解思路;搭建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矛盾化解橋樑,將多元化解作爲首選方式,採取“訴前調解+速裁審判”方式實現應調盡調、簡案快審;商請區住房保障局共同召開“多元化解物業糾紛”專題座談會,整合主管部門、街道、物業公司各方力量,建立物業糾紛訴調對接聯動化解機制,妥善解決各類物業糾紛,達到訴源治理目的,初步統計,有三百餘起案件被消滅在訴訟之外。

拓展延伸訴源治理工作職能。嚴格落實“法官進網格”工作機制,深入開展“普法七走進”活動,有針對性地爲羣衆提供義務法律諮詢服務,以案說法,做到解法疑、解心結、促和諧,做人民羣衆的糾紛調解員、綜治聯絡員、法治宣傳員、信息採集員、便民服務員,幫助羣衆在法治軌道上自覺參與基層治理,引導羣衆依法辦事、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使糾紛化解關口前移,努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讓新時代楓橋經驗落地生根。

新時代新徵程上,淨月法院將繼續以“司法爲民、公正司法”爲根本立場,把“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作爲根本目標,做深做實訴源治理,繼續弘揚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結合的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入推進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不斷提升人民羣衆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打造新時代訴源治理的“淨月樣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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