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思创医惠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上市公司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章笠中、王凛、孙新军、汪骏都将受到处罚。其中,公司将因两项违法行为并罚,被处罚款累计金额为8570万元。

思创医惠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23年9月25日,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思创医惠;证券代码:300078.SZ)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告知书公告)。

该公告显示,2022年9月20日,证监会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思创医惠立案调查。

经立案调查,2023年9月25日,思创医惠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28号)。

据该事先告知书,思创医惠及相关责任人因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将遭证监会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思创医惠2020年7月公开发行可转债涉嫌欺诈发行

告知书公告显示,2020年7月5日,思创医惠公开披露《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本次申请可转债公开发行事项,于2020年10月22日成功过会,并于2020年12月16日获得证监会批复。

2021年1月22日,思创医惠披露的募集说明书中,包含了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

此外,上述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次思创医惠可转债发行总额为8.17亿元,共计发行817.00万张。2019年和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74亿元和10.28亿元,利润总额分别为1.65亿元和9218.72万元。

然而,思创医惠涉嫌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闻然)、上海洗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洗凡)、深圳市雨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雨淋)通过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于2019年度累计虚增营业收入为3492.94万元,虚增利润3302.1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之比为20.03%。

此外,2020年1月至9月,思创医惠又涉嫌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杭州闻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医信惠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信惠通)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与广东华上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上)、河南裕景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裕景)相关业务的收入、成本等方式,共累计虚增营收6096.02万元,累计虚增成本628.81万元,虚增利润5237.0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之比为56.81%,从而构成在可转债公开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涉嫌违法行为。

思创医惠两年财报告又涉嫌虚假信息披露

思创医惠在2019年年报(更新后)中披露,当期公司营业收入为15.74亿元,利润总额为1.65亿元。2020年年报又显示,当期公司营收和利润总额分别为14.71亿元和1.25亿元。也就是说,2019年年报披露的收入和利润数据与募集说明书完全一致,2020年年报披露的财务数据也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数据不冲突。

可是,这样的财务数据吻合是建立在虚构数据基础之上的。

告知书公告显示,2019年度,思创医惠涉嫌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92.94万元,虚增利润3302.1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20.03%。

2020年度,思创医惠又涉嫌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杭州开泰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泰新)、医信惠通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公司与广东华上、河南裕景相关业务的收入、成本等方式,累计虚增营收9646.88万元,累计虚增成本922.82万元,虚增利润8394.1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为67.00%。

思创医惠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中,营收、成本、利润等相应的财务数据都未能如实披露,已经构成在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上市公司两案并罚,累计罚金8570万元

如上所述,因思创医惠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先告知书》显示,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上市公司处以巨额罚款。

其中,对思创医惠涉嫌欺诈发行的违法行为,按其可转债非法募集资金金额8.17亿元的10%课以罚款,罚款金额为8170万元。对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处以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两案累计罚款总金额为8570万元。

此外,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章笠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知晓并授意相关员工实施虚增营收、成本、利润的行为;时任财务总监王凛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未能对上述涉案事项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时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秘孙新军全面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也未能对上述涉案事项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三人在可转债公开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上签字确认,但却未能保证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了章笠中、王凛和孙新军之外,时任思创医惠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汪骏也在张笠中安排下知晓并参与了医惠科技和开泰新之间的虚假业务,实施了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上述两案并罚,浙江证监局拟对章笠中给予警告,并累计处以罚款750万元;因其违法情节严重,对章笠中另行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王凛、孙新军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累计处以罚款300万元;对汪骏给予警告,并累计处以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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