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思創醫惠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因上市公司涉嫌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章笠中、王凜、孫新軍、汪駿都將受到處罰。其中,公司將因兩項違法行爲並罰,被處罰款累計金額爲8570萬元。

思創醫惠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2023年9月25日,思創醫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思創醫惠;證券代碼:300078.SZ)披露《關於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以下簡稱:告知書公告)。

該公告顯示,2022年9月20日,證監會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決定對思創醫惠立案調查。

經立案調查,2023年9月25日,思創醫惠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浙處罰字【2023】28號)。

據該事先告知書,思創醫惠及相關責任人因涉嫌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將遭證監會行政處罰及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思創醫惠2020年7月公開發行可轉債涉嫌欺詐發行

告知書公告顯示,2020年7月5日,思創醫惠公開披露《創業板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申報稿。本次申請可轉債公開發行事項,於2020年10月22日成功過會,並於2020年12月16日獲得證監會批覆。

2021年1月22日,思創醫惠披露的募集說明書中,包含了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前三季度的財務數據。

此外,上述募集說明書顯示,本次思創醫惠可轉債發行總額爲8.17億元,共計發行817.00萬張。2019年和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爲15.74億元和10.28億元,利潤總額分別爲1.65億元和9218.72萬元。

然而,思創醫惠涉嫌通過全資子公司醫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醫惠科技)與杭州聞然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聞然)、上海洗凡科技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洗凡)、深圳市雨淋科技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雨淋)通過開展虛假業務等方式,於2019年度累計虛增營業收入爲3492.94萬元,虛增利潤3302.17萬元,佔當期利潤總額之比爲20.03%。

此外,2020年1月至9月,思創醫惠又涉嫌通過全資子公司醫惠科技、杭州聞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醫信惠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醫信惠通)開展虛假業務,以及提前確認與廣東華上軟件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華上)、河南裕景醫療器械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裕景)相關業務的收入、成本等方式,共累計虛增營收6096.02萬元,累計虛增成本628.81萬元,虛增利潤5237.07萬元,佔當期利潤總額之比爲56.81%,從而構成在可轉債公開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的涉嫌違法行爲。

思創醫惠兩年財報告又涉嫌虛假信息披露

思創醫惠在2019年年報(更新後)中披露,當期公司營業收入爲15.74億元,利潤總額爲1.65億元。2020年年報又顯示,當期公司營收和利潤總額分別爲14.71億元和1.25億元。也就是說,2019年年報披露的收入和利潤數據與募集說明書完全一致,2020年年報披露的財務數據也與募集說明書披露的數據不衝突。

可是,這樣的財務數據吻合是建立在虛構數據基礎之上的。

告知書公告顯示,2019年度,思創醫惠涉嫌通過全資子公司醫惠科技與杭州聞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開展虛假業務等方式,2019年累計虛增營業收入3492.94萬元,虛增利潤3302.17萬元,佔當期利潤總額20.03%。

2020年度,思創醫惠又涉嫌通過全資子公司醫惠科技與杭州聞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杭州開泰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泰新)、醫信惠通開展虛假業務,以及提前確認公司與廣東華上、河南裕景相關業務的收入、成本等方式,累計虛增營收9646.88萬元,累計虛增成本922.82萬元,虛增利潤8394.14萬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爲67.00%。

思創醫惠2019年和2020年年度報告中,營收、成本、利潤等相應的財務數據都未能如實披露,已經構成在定期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的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

上市公司兩案並罰,累計罰金8570萬元

如上所述,因思創醫惠涉嫌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事先告知書》顯示,浙江證監局擬決定對上市公司處以鉅額罰款。

其中,對思創醫惠涉嫌欺詐發行的違法行爲,按其可轉債非法募集資金金額8.17億元的10%課以罰款,罰款金額爲8170萬元。對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浙江證監局對公司處以責令改正、予以警告,並處以400萬元罰款。兩案累計罰款總金額爲8570萬元。

此外,時任董事長、總經理章笠中作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知曉並授意相關員工實施虛增營收、成本、利潤的行爲;時任財務總監王凜全面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未能對上述涉案事項盡到勤勉盡責的義務;時任副董事長、副總經理、董祕孫新軍全面負責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也未能對上述涉案事項盡到勤勉盡責的義務。三人在可轉債公開發行文件和定期報告上簽字確認,但卻未能保證發行文件和定期報告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

除了章笠中、王凜和孫新軍之外,時任思創醫惠監事會主席、職工監事汪駿也在張笠中安排下知曉並參與了醫惠科技和開泰新之間的虛假業務,實施了2020年年度報告中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爲。

上述兩案並罰,浙江證監局擬對章笠中給予警告,並累計處以罰款750萬元;因其違法情節嚴重,對章笠中另行採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對王凜、孫新軍分別給予警告,並分別累計處以罰款300萬元;對汪駿給予警告,並累計處以罰款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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