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控股(00128)公布,有关要约人建议根据公司条例第673条以协议安排方式将该公司私有化及建议撤回公司的上市地位,由于该计划未于法院会议上获批准,故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获批准的特别决议案将不会生效。

由于该计划并未根据公司条例及收购守则的规定于法院会议上获得批准,该建议及该计划已失效,该建议将不会实施及该计划将不会生效;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将不会被撤回;及公司将不会自2023年10月6日(星期五)起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厘定该计划项下计划股东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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