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關於繼續實施高校學生公寓房產稅、印花稅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出,對高校學生公寓免徵房產稅。對與高校學生簽訂的高校學生公寓租賃合同,免徵印花稅。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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