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业务总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陈勇贪污、受贿案一审宣判

9月27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业务总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陈勇贪污、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陈勇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对陈勇贪污犯罪所得返还被害单位;对陈勇受贿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1年3月至2022年2月,陈勇利用担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采取出资购房后高于市场价格租赁给下属支公司的方式侵吞公款624万余元。2018年至2019年,陈勇还利用担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有关人员谋取利益,以低价购买住房的方式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17万余元。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勇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受贿罪,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在贪污犯罪中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和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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