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再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業務總監、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陳勇貪污、受賄案一審宣判

9月27日,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再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業務總監、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陳勇貪污、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陳勇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一十萬元。對陳勇貪污犯罪所得返還被害單位;對陳勇受賄犯罪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1年3月至2022年2月,陳勇利用擔任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雲南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採取出資購房後高於市場價格租賃給下屬支公司的方式侵吞公款624萬餘元。2018年至2019年,陳勇還利用擔任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的職務便利爲有關人員謀取利益,以低價購買住房的方式非法收受財物摺合人民幣317萬餘元。

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陳勇的行爲構成貪污罪、受賄罪,貪污、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在貪污犯罪中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和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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