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6亿的差额,招行和华瑞银行找谁补?

作为震动国内资产管理圈的大案,光大证券(601788.SH)MPS案产生的巨额投资纠纷,最近出现了新的进展。

招商银行与华瑞银行,将拿回陷在光大MPS案中的部分理财资金。

光大证券省下了8.76亿

9月20日晚间,光大证券公告,旗下子公司光大资本与招商银行及华瑞银行两起案件已经终审并进入执行阶段,经双方协商,已制定和解方案。

光大资本拟分别与招商银行及华瑞银行签署和解协议,以人民币26.4亿元履行终审判决确定的全部支付义务。其中与招商银行的执行和解款分期四年清偿,与华瑞银行的执行和解款一次新清偿。

在光大MPS事件中,由光大证券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旗下光大浸辉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的、募集规模达人民币52.03亿元的上海浸鑫基金因投资海外体育赛事版权公司MPS踩雷,背后巨额投资本金无法偿还。其中招商银行方面出资28亿元,华瑞银行方面通过爱建信托出资4亿元。

事发后,招商银行与华瑞银行分别就28亿和4亿元的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将光大资本告上法庭。

据光大证券2023年半年报显示,光大资本与招商银行的民事诉讼已由(2019)沪74民初601号的《上海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光大资本要向招商银行方面支付人民币31.16亿元及自2019年5月6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损失,并承担相应费用。光大资本上诉失败,最终维持原判。

此外,光大资本与华瑞银行的诉讼事项,上海金融法院也判决光大资本向华瑞银行支付投资本金人民币4亿元,及相关投资收益与诉讼、保全费用。光大资本向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被驳回,依然维持原判。

依据上述两案的判决,光大方面最终对招商银行和华瑞银行要承担的总赔付金额,约在35.16亿元以上。

但依据最新公告,光大资本拟分别与招商银行及华瑞银行签署和解协议,以人民币26.4亿元履行终审判决确定的全部支付义务。

判赔金额35.16亿元,与和解履行金额26.4亿元中间,存在的差额约达到8.76亿元,超过光大证券2022年度净利润(31.89亿元)的四分之一。

这对光大证券无疑是利好,但对招商银行与华瑞银行来说,就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损失。最终谁来承担中间的差额损失?就此,时代周报向招商银行与华瑞银行发去了采访问题并电话联系相关银行品牌负责人,截至发稿前,尚未获得回应。

判赔比例存在差别

据司法文书显示,投资MPS的境内主体为浸鑫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浸鑫基金),共募集资金52亿元,其中:

普通合伙人为浸辉公司、暴风(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群畅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其中浸辉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为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爱建信托公司。

中间级有限合伙人为嘉兴招源涌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冠军昆泰(赣州)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为暴风集团等六家公司。

光大证券与招商银行、华瑞银行达成26.4亿元的履行方案的同时。与浸鑫基金的其他多家出资方依然处在纠纷中。

据光大证券半年报的公告,涉及光大MPS的重大纠纷还包括:

01、深圳恒祥向光大浸辉、暴风投资、上海群畅提起仲裁。

02、嘉兴招源涌津向光大浸辉提起仲裁、向光大资本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本金6亿元及利息损失,最终一审判决光大资本赔偿1.8亿元,二审改判赔偿1.35亿元。

03、贵州贵安资本要求光大资本赔偿本金9500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一审法院判决光大资本赔偿贵安资本本金约2480万元。

04、上海东兴投资要求光大资本、光大浸辉赔偿本金1.7亿元及利息损失,一审判决东兴投资的诉讼请求全部被驳回。

从目前的诉讼与结果来看,不同层级的投资人得到的判决赔付支持比例不同。

从判决文书呈现的结果来看,司法机关目前对优先级合伙人招商银行与华瑞银行的判决是支持全额赔付本金。

作为中间级,嘉兴招源涌津提出的要求是赔偿本金6亿元及相应利息,但一审判光大资本赔偿1.8亿元,二审判赔1.35亿元,二审判赔比例只有6亿元本金的22.5%。贵安资本的判赔金额2480万元,占到9500万元本金诉求的26.1%。

另一中间级合伙人深圳恒祥-冠军昆泰,投入本金为1.5亿元。深圳恒祥最早是向光大浸辉、暴风投资、上海群畅提起仲裁。但经法院调查,后三者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故终止了深圳恒祥的执行请求。参照同样中间级的嘉兴招源涌津的诉求与判决结果,如深圳恒祥此后不走仲裁,而直接起诉光大资本,1.5亿元的本金或可获得一定比例的赔偿支持。

光大证券方面公告称,公司已计提了预计负债和资产减值准备,近期经初步评估,将转回预计负债,相应增加非经常性收益约20-21亿元,以上为预估数。

燃犀观察室梳理光大证券公告发现,2018年-2021年,光大证券连续四年,累计为MPS项目,计提减值损失52.94亿元。

从当前纠纷结果来看,优先级32亿元的本金中,光大证券通过执行与招商银行和华瑞银行的合解,对于法院判决的35.16亿赔偿,实际只承担26.4亿,产生了8.76亿元的差额,可转回光大证券成为非经常性损益。

剩余的20亿元中间级和劣后级投资人,如果按照起诉光大资本后的判决,目前法院支持的光大证券赔付比例在22.5%和26.1%,因此另有70%以上的本金,不用光大资本方面承担赔偿。

假设后续中间级与劣后级如对光大证券继续起诉的结果,都是获得类似的判赔比例,按照20亿元的总金额,光大证券方面只用承担30%以下的赔偿,免赔部分至少在14亿元以上,加上优先级赔付剩下的8.76亿,保守估计光大证券此前计提的52.94亿元中,至少有20亿元以上不用赔付,未来可转换为光大证券的非经常损益。

多个出资方受贿

作为2018-2019年轰动一时的资产管理大败局,光大证券MPS案发后,主要参与者的命运发生了巨大改变,不少内幕和案中案近年不断卷出,同时有了新的波澜。

2019年7月31日,暴风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冯鑫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被公安机关拘留,并于2020年7月,被公诉至法院。

2020年11月9日,暴风集团从A股退市,股价最高327.01元/股的暴风集团,退市时价格只有0.28元/股。市值只剩9227万元。

光大证券在计提52.94亿元减值的背景下,光大资本总裁代卫国于2018年上半年被免职,光大资本投资总监项通因涉嫌收受贿赂,被检查机关批捕,光大证券董事长薛峰被免去党委书记、委员职务。2019年4月,薛峰又卸任了光大证券董事长、执行董事。

近年上述人物背后更多的细节浮出了水面。

2021年10月20日,上海市二中院二审裁定:受冯鑫指使,在一场海外并购交易中,为谋取冯鑫个人的不正当利益,而向两家合作企业的负责人项某、滕某行贿的时任暴风集团投资总监刘某、投资经理蒋某,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成立,分别处以有期徒刑3年和2年5个月。

其中,项某为光大资本原投资总监、光大浸辉原副总裁,项某单独接受冯鑫委派的刘某贿赂120万元,另与滕某一起共同接受贿赂300万元。协助冯鑫办理以内保外贷方式支付海外的收购定金,在浸鑫基金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又协助冯鑫以达到匿名出资、规避关联交易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监管的结果。

滕某为上海璞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杏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得实际控制人,被认定共同受贿金额达到300万元,获得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上海杏奈在浸鑫基金52.03亿元出资额中,占有1.3亿元的出资份额。

另外,暴风集团投资经理蒋某向易居资本总经理、易德增投资经理郭某,支付了125万元的贿赂款,以让对方“帮助实施加快基金募集速度等事项。”郭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二审改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郭某背后的鹰潭浪淘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向浸鑫基金的出资额,达到3.15亿元,是浸鑫基金的第四大出资方。

燃犀观察室发现,鹰潭浪淘沙2016年左右的主要投资人是自然人姜某,到2018年4月起,鹰潭浪淘沙背后出资人发生多次变化,目前占有出资份额74.35%的最大出资方是上海易德增股权投资管理中心,上海易德增背后是上海理财产品销售机构——钜派集团、以及钜派创始人胡某与吴某控制的公司。

目前冯鑫、项某的审判结果,依然还未公开。

另一方面,MPS项目主体浸鑫基金和光大浸辉同时向暴风集团与冯鑫,以及MPS交易的海外卖方股东,提出诉讼,但进展缓慢。

浸鑫基金和光大浸辉2019年起诉暴风集团和冯鑫未能履行《股权回购协议》的约定,要求后者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021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股权回购协议》无效,暴风集团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冯鑫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浸鑫基金和光大浸辉将案件上诉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终202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一审的判决无效,本案发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到目前,最新的审判结果尚未见公开。

今年年初,冯鑫、暴风控股有限公司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在以上背景下,随着暴风集团的退市,和冯鑫的财产已经频繁因其他案件被执行,给浸鑫基金和光大浸辉未来向暴风集团与冯鑫追责带来了实际执行的难度。而投资人的投资本金能否得到兑付,从根本上将取决于浸鑫基金和光大浸辉方面在海外对MPS项目卖方股东的追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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