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睿智的靈魂

作者:毒哥&玉成
來源:毒雞湯(ID:Du-JiTang)

01

今天我們來聊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原來追星也有山寨的,潮流這玩意,真的是越來越讓人看不懂了。

比如下面這張圖,你看到了多少個當紅明星的身影?

         

但這些人顯然都不是明星本尊,而是他們的模仿者,團隊名字爲“ESO”,成員多來自湖南長沙的農村,因爲和當紅明星撞臉,在短視頻平臺上引起了一些人的關注。

他們很少被人稱呼本名,爲人所知的都是“藝名”,比如鹿哈、黃子誠、王二博、易烊乾洗等等。

2020年,鹿哈和黃子誠在一次直播連麥中認識,產生了組團的想法,隨後團隊又吸納了好幾個長得和當紅明星有點像的成員,以ESO的團名正式“出道”。

相比於人均富二代的真男團,ESO這個山寨男團,就顯得接地氣很多。

日常的作品就是在短視頻平臺上,跳精神小夥風格的舞蹈,還曾經鬧過被城管驅趕的笑話。

“練習時間兩天半”、“出道即解散”,都是他們創造出來的網絡熱梗,也因此得到了一大票粉絲。

有一說一,這種風格我是欣賞不來的,也不明白反正都是追星,爲什麼有人會喜歡山寨的,但市場需求擺在那裏,我也不好說什麼,只能說有需求就有市場吧。

其實就這樣看,農村小夥逆襲成爲網絡紅人,也是一個挺勵志的故事。

只不過當大家知道山寨明星們都能賺多少錢的時候,一下子好像又有點變味了。

前段時間,鹿哈在直播中和粉絲聊天,在聊到自己賺了多少錢的時候,語出驚人:

“一個月500萬,七個月賺了3500萬。”

“我房子沒有3000萬啊,我就買了一個小一點的,1100萬。”

“我支付寶才30萬,真的沒錢。”

“我其實早就千萬身家了,實話實說,沒有什麼好裝13的。”

一副自豪又有點飄的樣子,很難讓人相信他兩年前還在電子廠打工。

網友們被正牌208們虐完還不夠,上個網,還得被山寨明星們虐,自然也覺得憤憤不平,網上頓時出現了很多冷嘲熱諷,甚至聲討山寨明星的聲音。

有一說一,這個鹿哈情商是真的低,本來靠模仿別人來賺錢,爭議和風險就是很大的。

只不過是憑着“接地氣”的形象,和人民羣衆站在了同一邊,也給自己爭取到了一批衣食父母,也就是普通網友。

結果一個直播,人飄了,直接站到了人民羣衆的對立面。

如果連普通網友都不支持他了,你說光憑他們那無比平庸的資質,又能先出什麼浪花來呢?不被正主起訴,就已經偷笑了。

02

說起來,山寨明星這件事,也不是這兩年纔有的,以前一直都有,只不過沒現在玩得花。

說起山寨明星,就不得不提各種模仿秀,我記得小時候曾經有一段時間,電視上各種模仿秀非常火,劉德華、劉歡、謝霆鋒、李小龍等明星,都是非常受歡迎的被模仿的對象。

當中有一些模仿明星,模仿得特別惟妙惟肖的素人,也因此成爲了半個明星。

比如被人盛讚神似周潤發的文祥,不僅被觀衆們認可了,還被髮哥本人親自蓋章,在《讓子彈飛》劇組裏成爲了他的替身。

還有一位模仿任賢齊的小哥,因爲和本尊長得實在太像,經常被人誤認,以致後來直接引起正主的關注,兩人同臺表演了一番,也是一樁美談。

不過上面這兩位之所以能得到還不錯的結果,還沒引起什麼爭議,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們從來沒有以正主的名義做過什麼,每次參加活動,都會強調自己只是某某的模仿者。

另外一些山寨明星,和正主的關係就沒有那麼和諧了,比如曾經有一位汪峯的模仿者,不僅模仿汪峯的外形,還打着汪峯的旗號,接廣告代言,在社交媒體上營銷。

結果毫不意外,被作爲正主的汪峯告了,索賠50萬,這也是第一個被正主起訴的山寨明星。

還有一位山寨林俊杰,乍看外形,真的是和正主非常像,也做過掛羊頭賣狗肉,以林俊杰的名義去酒吧駐唱賺出場費的事情,結果就是被正主發微博警告了。

所以我們能看到兩種,算是在業內已經達成共識的情形:

一,如果素人很明確地以“誰誰誰模仿者”的名義,去參加活動甚至賺錢,正主並不會追究,甚至還會表現出欣賞之情。

因爲模仿這件事,不管從哪個角度看,都不違反法律,也不會損害正主的權益。

但如果是第二種情況,也就是模仿者刻意隱瞞自己的身份,以正主的名義去參加活動,那麼這就不是模仿,而是冒充了。

這種情況,正主必須追究法律責任,而且是一告一個準,說對方侵犯名譽權、肖像權、知識產權等等都可以。

而山寨男團ESO的雞賊地方就在於,他們巧妙地卡在了情況一和情況二之間。

你說單純模仿嗎?很顯然不是,山寨鹿哈賺的錢,可能比正主鹿晗都多了。

但你要說他們假冒了正主的名義嗎?好像又沒到這個程度,畢竟人家也沒有說自己是鹿晗,他只是鹿哈,也沒有王一博,人家是王二博。

這就好比藍月亮和藍月殼,康師傅和康帥博。

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來是山寨模仿,但如果從嚴謹的法律角度來看,正主也不能說因爲自己名氣足夠大,就不允許別人和自己長得像了。

這就導致瞭如果走法律流程的話,中間有很多細節需要扯皮,花的時間精力都很多。

如果不走法律流程,單純微博警告的話,又怕山寨明星的粉絲們冷嘲熱諷,反而讓自己失了路人緣,所以乾脆當沒看到。

反正所謂的網紅,很多都是跳樑小醜,哪怕正主什麼都不管,說不定他們不知什麼時候,就把自己作沒了。

眼前這位鹿哈,不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嗎?

03

其實從嚴格的法律角度來說,ESO、鹿哈之流,的確已經造成了侵權行爲。

因爲雖然沒有明確用正主的名字,但無論是他們的外在打扮,還是各方面的細節,都無一強化自己和正主相像的屬性,粉絲們也正是因爲他們像正主,纔給他們買單。

但怎麼說呢?畢竟是個擦邊球那樣的存在,如果真要打官司,正主真不一定能贏。

只是這也引起了我們的思考,這種網絡風氣,究竟在給我們傳達一種怎樣的價值觀?

是隻要譁衆取寵,就能一本萬利嗎?

是隻要你長得像(甚至都不需要很像)某某人,然後花點時間在網上包裝一下自己,就能月入幾百萬,早早走上人生巔峯,然後嘲笑其他還在努力奮鬥的同齡人嗎?

只能說網上的世界,真是越來越讓人迷惑了。



作者:毒哥&玉成
來源:毒雞湯(ID:Du-JiTang)
別怪我毒舌,生活比我的話更刻薄。負能量也是雞湯,只不過它更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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