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資本局10月10日消息,民生銀行(600016.SH)北京分行今年年初狀告股東方泛海控股和泛海控股的實控人盧志強等,一審判決結果公佈。

判決內容主要包括:武漢中央商務區股份有限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民生銀行北京分行償還貸款本金30.46億元以及相應的利息、逾期罰息、複利;武漢中央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民生銀行北京分行支付律師費等。對判決中確定的債務,該行北京分行有權以武漢中央公司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另外,對確定的債務,泛海控股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泛海控股清償上述債務後,有權向武漢中央公司追償;對確定的債務,盧志強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盧志強清償上述債務後,有權向武漢中央公司追償。

值得注意的是,民生銀行大股東中國泛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盧志強目前仍爲民生銀行的副董事長。10月9日,民生銀行股價大幅下跌4.69%,今日截至中午收盤,跌0.27%,報3.65元/股,總市值爲1598億元。

狀告自家股東

一審判決:償還30億

10月9日晚間,民生銀行發佈訴訟進展公告。今年1月份,民生銀行北京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爲由,對武漢中心大廈開發投資有限公司(簡稱“武漢中心公司”)、武漢中央商務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武漢中央公司”)、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泛海控股”)及盧志強先生提起訴訟。

在1月份提起訴訟後,如今一審判決來了。

2023年10月7日,民生銀行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對於民生銀行北京分行訴訟武漢中央公司一案判決主要內容如下:

(一)武漢中央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本行北京分行償還貸款本金3,046,000,000元以及相應的利息、逾期罰息、複利;

(二)武漢中央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本行北京分行支付律師費;

(三)對判決第(一)(二)項確定的債務,本行北京分行有權以武漢中央公司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四)對判決第(一)(二)項確定的債務,泛海控股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泛海控股清償上述債務後,有權向武漢中央公司追償;

(五)對判決第(一)(二)項確定的債務,盧志強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盧志強清償上述債務後,有權向武漢中央公司追償;

(六)駁回本行北京分行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民生銀行表示,本次公告涉及的訴訟是本行爲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採取的措施,不會對本行正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泛海集團大量持有股份遭凍結

根據民生銀行2023年半年報,泛海控股的母公司泛海集團董事長盧志強目前仍爲民生銀行的副董事長。同時,泛海集團持有的民生銀行大量股份被質押和輪候凍結。

紅星資本局3月曾報道,3月14日到15日,泛海控股持有的民生證券34.71億股股權進行了拍賣,國聯證券(601456.SH)大股東無錫市國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國聯集團”)以91.05億元的價格拍下。

不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自3月24日起,泛海控股持有的民生證券35.55億股權遭到北京金融法院凍結,凍結期爲3年,凍結至2026年3月23日。

3月30日,泛海控股發公告稱,其通過查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獲悉,北京金融法院凍結了其持有的民生證券35.55億股股份,凍結期限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3日。經覈實,上述凍結事項涉及的相關方爲民生銀行。

(文章來源:紅星資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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