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金固股份公開信息顯示,董事長孫鋒峯、孫利羣、孫金國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經查,你們作爲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固股份)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金固股份2017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分別與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認購方簽署相關協議,約定對其承諾保底收益。

處罰決定如下:

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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