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記者 曾劍

永悅科技(603879)10月11日晚間披露, 公司於10月11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永悅科技的公告並未披露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具體情況。此前公司公告3億元無人機合同,後又匆匆終止。

永悅科技於8月下旬披露,其子公司鹽城永悅智能裝備有限公司(下稱“永悅智能”)與平輿縣暢達交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平輿暢達”)簽訂了《銷售合同》。永悅智能擬向平輿暢達銷售5000臺無人機。《銷售合同》總金額爲3億元(含稅),所涉及合同標的爲5000臺無人機。無人機產品爲永悅智能X40C(40L),單臺價格約爲6萬元。

河南平輿縣屬企業3億元購買5000臺無人機事件,經證券時報·e公司報道後引發輿論高度關注。9月4日晚間,永悅科技發佈澄清公告稱,《銷售合同》約定了合同生效、交付、結算、違約等條款,該合同真實有效。

9月18日,永悅科技公告,鑑於有關交易內容擬進行調整等因素,永悅智能和平輿暢達一致同意簽署《解除合同協議書》,雙方解除原合同及補充協議,終止雙方之間的合作。

彼時,永悅科技還披露,因公司針對無人機銷售合作的信息披露存在不完整,公司、公司董事長陳翔遭到江蘇證監局警示。江蘇證監局指出,永悅智能與平輿暢達曾在8月27日還簽訂了《補充協議》。對於該《補充協議》,永悅科技既未在8月28日披露《關於簽訂重大合同的公告》的同時予以披露,也未在9月5日披露《關於媒體報道的澄清公告》時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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