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格隆汇

格隆汇10月17日丨浦东金桥(600639.SH)公布,近日,本专项计划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国君华安资产-金桥股份Office Park总部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3]2967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4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上证发[2014]80号)等有关规定,本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2、本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7.82亿元,《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应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完成发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