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披露消息,寧夏彭陽農商銀行股權變更的申請被監管否決。具體爲,該行法人股東寧夏城建機械材料有限公司擬受讓寧夏陽陽國際酒莊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請示被否決。

根據監管的批覆,受讓方寧夏城建機械材料有限公司淨資產佔全部資產比例、權益性投資餘額佔淨資產比例不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六十二條“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股權變更,受讓人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相應發起人(出資人)資格條件”和第十一條關於境內非金融機構作爲發起人,應符合年終分配後,淨資產不低於全部資產的30%(合併會計報表口徑)權益性投資餘額不超過本企業淨資產的50%(含本次投資金額,合併會計報表口徑)條件規定。

天眼查數據顯示,寧夏城建機械也是彭陽農商銀行的股東之一,目前持有該行4.02%的股權,是該行的第八大股東。寧夏陽陽國際酒莊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該行4.66%股份,爲第六大股東。彭陽農商行的第一大股東爲寧夏黃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06%。

資料顯示,寧夏城建機械成立於2013年,位於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是一家以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業爲主的企業,企業註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

事實上,銀行股權變更遭監管否決的情況並不常見,但包括寧夏彭陽農商銀行在內,今年至少已有三個案例。

72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發佈信息,浙江淳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的擬受讓方淳安縣青溪新城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不符合現有規定的股東條件,不予許可該司受讓銀行股權的事項。

工商資料顯示,淳安縣青溪新城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系國有獨資性質,該公司控股股東爲淳安縣國有資產投資有限公司,房地產相關業務是該公司的主要業務構成。

8月初,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臨沂河東齊商村鎮銀行主發起行齊商銀行的主要審慎監管指標不符合監管要求,不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和《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規定的資質條件,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不同意臨沂河東齊商村鎮銀行股權變更申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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