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朱玥怡)10月19日,就法定代表人王文銀遭限消事宜,正威方面回應貝殼財經記者表示,限消目前已取消。

10月18日晚間,正威集團旗下上市公司正威新材(002201.SZ)公告稱,王文銀因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深圳正威(集團)有限公司(“正威集團”)相關事宜, 被限制高消費。

據披露,10月17日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法院向正威集團發佈了(2023)閩0902執1716號 《限制消費令》,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法院於10月9日立案執行申請人寧德市交投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申請執行正威集團合同糾紛一案,因正威集團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法院依照相關規定,對正威集團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正威集團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銀不得實施系列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

10月19日,貝殼財經記者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已無上述(2023)閩0902執1716號限消記錄。

這已非王文銀近期首次遭遇限消。今年8月末,因涉及中建八局第一建設有限公司與正威集團一項價值1.1億元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王文銀被棗莊中院採取限消措施。正威集團於9月4日發佈聲明稱事件已妥善解決,相關影響已解除。

接近正威集團人士向貝殼財經記者表示,王文銀被限消主要因爲集團子公司關聯訴訟,正威集團層面負債率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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