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糧食安全保障法草案20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二次審議。草案二審稿擬從提升耕地質量、加強撂荒地治理、推動鹽鹼地綜合利用等方面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與草案一審稿相比,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因地制宜、分類推進撂荒地治理,採取措施引導復耕。家庭承包的發包方可以依法通過組織代耕代種等形式將撂荒地用於農業生產。此外,草案二審稿還新增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做好化肥、農藥、農用薄膜等農業生產資料穩定供應工作,引導糧食生產者科學減少化肥、農藥施用量,合理使用農用薄膜,增施有機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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