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和證券被暫停保薦承銷業務三個月。

1020日,證監會發布了《關於對萬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並限制業務活動監管措施的決定》。

證監會發現萬和證券存在以下違規行爲,一是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內控監督缺失,整體內控建設和規範性水平較低。存在內控組織架構不健全、內控部門履職不到位、未按規定建設使用工作底稿電子化系統、未嚴格落實收入遞延支付機制、“三道防線”關鍵節點把關失效等問題,在潤科生物、樂的美、真美股份、佳奇科技、華南裝飾等項目中,盡職調查明顯不充分,但質控、內核未予以充分關注。

二是廉潔從業風險防控機制不完善,近三年未開展投行條線廉潔從業合規檢查,部分崗位人員出現違反廉潔從業規定的情況。

證監會指出,相關情況違反了《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保薦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合規管理辦法》)第六條,《證券公司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指引》第五條、第十條,《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規定》第六條規定。

證監會指出,按照《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七十條、《保薦辦法》第六十六條、《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決定對萬和證券採取以下監管措施。

一是責令改正。萬和證券應引以爲戒,認真查找和整改問題,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投行業務內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規範,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切實提升投行業務質量。同時,萬和證券應嚴格按照內部問責制度對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並向海南證監局提交書面問責報告。

20231016日至2024115日期間,暫停萬和證券保薦和公司債券承銷業務。

與此同時,楊祺作爲總經理及時任分管投行業務高管、時任質控部門負責人、高名柱作爲內核部門負責人、陳慎思作爲投行二部部門負責人,對相關違規行爲負有責任,按照《保薦辦法》第六十四條、《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和《廉潔從業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他們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業內人士向界面新聞記者分析指出,暫停三個月的保薦業務處罰比較嚴重,是在當前市場、政策、監管等條件下的從重處罰。投行業務受限,長期跟蹤儲備的項目可能會拱手讓給他人。一般情況下,企業不會選擇等待,除非企業上市短期內看不到希望。

公開資料顯示,2002118日,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由深圳市財政金融服務中心、海口市財政辦公用品服務公司、成都市財盛資產管理中心共同組建的萬和證券經紀有限公司在海南省海口市註冊成立,20167月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變更爲萬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經過2014年至2017年多次增資擴股,公司目前註冊資本22.73億元,控股股東爲深圳資本集團,實際控制人爲深圳市國資委。

半年報顯示,萬和證券各項業務收入總和3.42億元,同比增長461.69%。其中投資銀行業務收入較上年同比增幅246.68%,主要原因系公司仁信新材IPO項目成功發行,帶動公司投資銀行業務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此外,萬和證券其他股權融資項目多處於停滯狀態。Wind數據顯示,截至目前,萬和證券之前5個排隊申報的股權融資項目中,真美食品和樂的美光電處於終止(撤回)狀態,華南裝飾集團處於終止(審覈不通過)狀態,佳奇科技教育和賽爲智能終止註冊。

近年來,監管要求註冊制下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包括券商在內的中介機構覈查把關責任至關重要。相關數據統計顯示,2019年以來,證監會對投行業務違規問題共採取行政監管措施333項,涉及162家次機構、361名責任人員,5家機構、54名人員被採取暫不受理文件、認定爲不適當人選等涉及從業資格類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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